簽下合併意願書不到兩個月,遠傳電信及和信電訊的合併案卻於今天(8/29)宣告破局。和信電訊發出聲明,意願書明訂雙方需於8月28日簽下正式合約書,但遠傳要求延期,又未依約提出具體說明,和信董事會已決定終止與遠傳的合作。

和信電訊的聲明指出,與遠傳電信於今年7月17日簽署合作意願書,進行合併事宜,但日前接獲遠傳電信告知,擬展延意願書的截止日期,和信遂要求遠傳依意願書的精神及架構,提出展延計劃,並於8月28日下午兩點,和信電訊召開董事會前,提出正式書面通知。

但至和信董事會結束為止,並未接獲遠傳具體告知展延合併意願書的截止,和信董事會基於合作意願書日期屆滿,又因無法明確了解遠傳的合作意願,董事會決議,不展延與遠傳電信的合作意願書。

和信電訊董事長辜成允表示,當初簽訂合作意願書內容是經由雙方會計師、律師與財經專業團隊整體審慎評估,在追求雙贏前提下,所作出的重大決定,和信並於7月17日對全體員工、股東與國內外媒體正式公開說明合作案內容,原期望合併後的新公司能躍升為電信新領導,但此次卻未能與遠傳電信合作,深表遺憾。

辜成允強調,和信電訊是一個重視績效導向的經營團隊,今年上半年營收大幅增加,比去年同期成長13%,和信電訊經營體質已大幅改善,未來將繼續專注經營。

而面對和信電訊自行發出的聲明,遠傳電信發言人藍琦萍表示,當初意願書簽訂時,意願書的截止日期是應和信要求加上,但這次的合併金額高達百億元,以國外幾宗大型合併案的經驗,意願書簽署後,收購者需要時間了解被收購公司的營運狀況、財務結構等,通常得費時半年,最快的惠普與康柏合併案也要3個月,
和信卻要求遠傳在兩個月內完成。

藍琦萍說,在合約到期前,遠傳曾向和信電訊表達延期簽署合約的意願,原因是這麼短的時間內無法完成對和信的營運、財務查核工作,但和信不予接受,不過,她強調,遠傳不會以破局的角度看待和信所發的聲明,雙方仍有重啟合併談判的可能。

今年7月17日,遠傳電信董事長徐旭東與和信電訊董事長辜成允共同出面說明雙方的合併案,和信電訊股東每股可換得6.864元現金及0.46332股遠傳的股份,以市價換算,換股基價為每股17.43元。根據意願書內容,和信電訊股東透過換股方式將持有遠傳電信8億股,並取得新臺幣119億元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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