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局在今年1月初發出公告,同意中華電信多媒體隨選視訊服務(MOD)可提出有線電視執照的申請,隨後中華電信即將營運計畫呈上,展開申請程序,但3個月過去,新聞局對MOD遲不放行,理由是公司增加MOD營業項目,等於變更營運章程,必須召開股東大會,向全體股東確認才行。

中華電信指出,新聞局為MOD所籌組的審議委員會認為,MOD是電信固網跨業經營的業務,必須申請有線電視執照,同時得在公司營運章程中增列MOD營業項目,並向董事進行說明。

而過去3個月中,中華電信主管機關交通部來函指示MOD的積極推動,行政院科技顧問小組高層參訪中華電信MOD營運中心,並表達高度支持意願,中華電信董事會也通過MOD的計畫。但中華電信表示,董事會的決議都無法說服MOD審議委員,新聞局堅持還要再向股東報備。

中華電信指出,以中華電上市公司的背景,要召開臨時股東會是項艱鉅的任務,在政府高喊要發展數位內容的同時,新聞局此舉有刁難意味,就算取得全體股東同意是必走的程序,中華電信也提議是否讓交通部的工程技術查驗先走,之後再補行股東會,如此可加速MOD的商業化時程。

不過,新聞局最後仍在近期發函,要求中華電信的有線電視執照申請書在3個月內補上股東會的議事錄。而中華電信目前只能靜待6月17日股東大會的到來。向股東報告後,再等待新聞局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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