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地方法官Colleen Kollar-Kotelly上交司法部的裁決報告書中,再度接受了微軟和美國9個州的和解協議,讓微軟暫時掙脫了從1998年5月以來、纏訟4年多州政府提出的反托拉斯官司。微軟贏了,說話就可以更大聲,面對歐盟正在審議的反競爭行為調查胸有成竹,競爭廠商昇陽則大喊仍會繼續打10億美元賠償的官司。

無論是反托拉斯案或是不公平競爭,從過去的歷史來看,都無法撼動超過400億美元的軟體帝國的地位。因為看不慣微軟從Windows 95和個人電腦綑綁、免費搭售瀏覽器軟體的霸道行為,1998年5月美國司法部和20州提出反獨佔的大型訴訟案,並展開調查。微軟以站在消費者利益的說法說服上訴法庭,並未達到效果。

當年6月25日微軟推出Windows 98搭售Explorer 4.0,訴訟案繼續展開,並由1994年裁定微軟不得限制電腦廠商選擇其他軟體的法官Thomas Penfield Jackson主審。2000年4月Jackson發表判決,裁定微軟的商業行為符合反托拉斯法案,並接受司法部和17州的要求,6月判決微軟必須分割成兩部分:作業系統與應用軟體。

微軟再提出上訴,和上訴法官經過一番辯論後,2001年6月法官認為Jackson判斷失當,並發回地方法庭由新法官更審,9月司法部即撤銷分割的命令。12月美國9個州再向地方法院Kollar-Kotelly提出繼續起訴,他們要求微軟更大幅度地開放軟體程式碼、作業環境也得支援昇陽的Java技術、辦公室軟體能跨平臺使用等條件。

今年初由民間IT企業如昇陽、Novell、甲骨文、?OL等提出100件對微軟壟斷行為的集體訴訟,微軟也計畫用10億美元作為和解條件。3月昇陽因為微軟作業系統不支援Java而向微軟索賠10億美元,先提出賠償的AOL的官司也尚未終了,雖然和地方政府的纏鬥暫時結束,根據專家或分析師的預估,這次法院通過和解可能會引發後續更多的訴訟案。

三折其肱,久病成良醫,是微軟在官司纏身的路途上能過關斬將的主因;微軟和美國反托拉斯法從90年代初期開始「結緣」,至今這個帝國只有越來越大,而且影響範圍不只個人電腦,還跨足手持設備、伺服器、家電設備等軟硬體應用。微軟的壟斷行為是全球性的,過了美國法院這一關,還有反美情緒濃厚的歐盟準備研究微軟反壟斷的案子。

獨佔的市場特性讓產品價格不受競爭的調節和影響,微軟的作業系統和辦公室應用軟體已經符合獨佔條件,而消費者是最大受害者。近日公平交易委員會接受微軟臺灣和解的新聞受到相當矚目,微軟也對此事保持低調,和公平會討論和解條件,當然應用軟體能降價是最好的交換條件,不過,臺灣乃彈丸小島,似乎沒有動搖到帝國霸權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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