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中時網路科技公司與PC home Online網路家庭,不約而同擬定內容授權的新經營模式,前者包下授權新聞專區的廣告經營權,後者則以新聞被連結的次數來收費。
在網路資訊免費閱讀的觀念掛帥下,內容網站除了廣告收入,還有沒有其他獲利來源?近來中時網路科技公司與PC home Online網路家庭,不約而同擬定內容授權的新經營模式。
以往內容網站授權資訊時,收授雙方多採取廣告利潤分享的方式,互蒙其利,不過,業者認為,這種廣告抽成的方式,囿於各網站的業務人力、會員資料庫規模等因素,權利與義務很難界定清楚,只能憑著誠信原則拆帳,合作關係較脆弱。
因此,內容網站開始思考內容授權的新經營模式,又鑑於新聞屬於公開的資訊,不便以則數來計價銷售,有業者即以包下新聞專區的廣告經營權,或是以新聞被連結的次數來收費。
中時網科資訊長黃志全表示,未來中時電子報新聞授權給其他網站時,就會同時經營授權新聞專區的廣告,這種概念,就好像中時至某網站租了一個專門販賣新聞的專櫃,目前即與奇摩站採行這種合作方式。
不過,中時網科短期內的目標只是希望將中時的新聞廣泛的送出,對於營收的成長則言之過早。
而網路家庭則以授權新聞連被連結的次數(Page view)
來收費,每月基本連結數15萬個Page view,授權費用為新台幣5萬元,若網頁被閱讀次數超過15萬頁,還會再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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