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歐盟《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DMA)正式對業者生效(3/6)的前一天,Google揭露了為因應該法令而針對搜尋及Android政策所作的變更,在搜尋上,中介平臺的排序可能會優於個別的供應商,而在Android上的更動則包括支援搜尋引擎與瀏覽器的選擇,連結Google服務的使用者許可,以及開放更多的支付選項等。

Google表示,為了遵循《數位市場法》,他們面臨了許多艱難的取捨,例如搜尋結果的變更可能會替大型仲介機構及聚合服務業者帶來更多流量,而對飯店、航空公司、商家與餐廳等直接供應商帶來較少的流量,對消費者來說,原本由Google所開發、用來協助人們快速於網路上完成工作的功能(如不同產品的推薦),將不再以同樣的方式運作,例如Google於搜尋結果中移除了Google Flights。

不管是蘋果的iOS或是Google Android都名列《數位市場法》所規範的22項服務,與本周釋出的iOS 17.4一樣,Android上將列出使用者可選擇的各種搜尋引擎及瀏覽器,以方便使用者直接將它們設為預設值;此外,原本Google各種產品與服務之間的資料是共享的,但現在歐盟使用者可透過Google Account的設定來決定是否同意分享。

圖片來源/Google

有別於App Store的封閉系統,Google原本就允許第三方程式市集的存在,現在則進一步改善對第三方市集的支援,也支援第三方支付系統,還允許開發者只向用戶提供自己的支付系統,不一定要支援Google Play的支付系統,也開放開發者直接將使用者導至程式以外來提供優惠服務。

現在Google也承諾讓歐洲經濟區的廣告主與行銷業者可取得不涉及用戶隱私或商業機密的額外資料,亦將在本周發表供開發者使用的資料可攜API(Data Portability API )。

與蘋果一樣,上述的變更目前都鎖定歐盟市場,並非全球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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