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成為複合式的新興服務業的網路咖啡屋,因相關商業法規規定不明,網路咖啡屋幾乎和「電玩業」劃上等號,業者計畫籌組公會,共同陳情要求修法。

網路咖啡屋商機興起,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全台灣估計數目已超過1000家,而且還不斷持續成長當中。不過,網路咖啡屋當前遇到最大的困難,卻是在相關商業法規規定不明,尤其在台北市,網路咖啡屋幾乎和「電玩業」劃上等號,影響發展甚鉅,讓相關的業者非常困擾,也影響遊戲業者的商機。

網路咖啡屋自去年下半年捲土重來後,受歡迎的熱度漸漸加溫,業者估計全台灣至少應有1000家以上的網路咖啡屋,經營的方式也日漸成熟,不只是上網,更提供網路遊戲對戰、餐飲、休閒書籍、辦公環境、資訊商品展售等服務,早已跳脫「喝咖啡」的印象,成為複合式的新興服務業。

然而,網路咖啡屋當前遇到最大的問題,卻是政府相關法令。由於經濟部營業登記相關法規中並無針對類似「網路咖啡屋」的行業分類規範,因此在87年時解釋為為歸屬「其他娛樂業」。另外,在「電子遊戲場管理條例」中,又將「電腦操作產生或顯示聲光影像、圖案、動作之機具」定義為電子遊戲機。

因此,在不少地方政府執行法令時,就將網路咖啡屋等同視之為「電玩業」,規類為八大行業加以限制,同時也是警方加強臨檢的重點行業。如台北市依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限定網路咖啡屋業者只能將營業據店開在距離學校1000公尺以上,有業者因此得不到營業執照,已開張的業者甚至遭勒令停業的下場。

網路咖啡屋業者對此甚為不平,但也莫可奈何,只好另找對策,如把營業項目登記為「餐飲業」,甚至乾脆將罰單罰款列為「固定支出」,也有業者透過電腦公會找立法委員召開公聽會,近期網路咖啡屋業者甚至計畫組成同業公會來爭取「平反」的機會。

台北市電腦公會總幹事杜全昌表示,徹底解決問題的辦法就是修法,然而法談何容易。另外業者也建議營業類別增設「資訊通信設備供應服務業」,讓網路咖啡業者有個歸屬。

網路咖啡業者表示,隨著網際網路普及,類似網路咖啡業者角色的服務業在全球各地都逐漸抬頭,南韓、日本、大陸、土耳其、印度、菲律賓等地都有網路咖啡屋出現,可望成為資訊社會的新趨勢。台灣只待法令有所突破,網路咖啡屋後續商機潛力無窮,會是現在的二倍、三倍。

而遊戲軟體業者去年開始也紛紛展開網路咖啡屋的授權動作,讓網咖業者付費取得合法的軟體。不過,因為法令不明的關係,網咖業者購買遊戲版權的意願相對低落,或是持觀望的態度,影響遊戲軟體業者的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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