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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商務部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在今年5月底簽署一行政命令,要求商務部督促聯邦通訊委員會(FCC)審查《通訊規範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Section 230)中,對社交網站的保護,以阻止社交網站執行言論審查,迄今FCC尚未公開回應此一行政命令,然而,共和黨參議員Josh Hawley以及司法部已相繼提出建議,目的都在削弱法令對社交網站的保護。

《通訊規範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 )第230條(Section 230)是用來保障包括社交平臺與ISP在內的網路服務供應商,讓它們免責於使用者在該平臺上所張貼的言論,同時也賦予它們出自於善意、限制平臺上所出現之冒犯性內容的權力。

Hawley則在6月17日提出一項法案,以讓美國民眾能夠控告那些選擇性審查政治言論,或是隱藏競爭對手內容的大型科技公司。該法案將禁止大型科技公司使用第230條的豁免權,除非業者修改服務條款,承諾相關操作都將基於善意,而且一旦違反承諾,就必須支付5,000美元的罰款。

Hawley說,這麼多年以來,包括Twitter、Google及Facebook等大型業者都透過他們的勢力來壓制保守派的政治言論,第230條賦予這些企業過多不必被追究的言論權力,國會應該立即展開行動,以確保居心不良的業者無法再抑制反對者的聲音。

至於美國司法部則在同一天提出了第230條的改革建議。司法部長 William Barr表示,當涉及公共安全時,政府必須代表整體社會展開行動,在執法上不得將政府保護美國人民安全的義務,完全委託給追求獲利的私人企業,因此應該要修改該條款,以確保其豁免原則能夠激勵網路平臺負起責任。

可能是為了避免外界把此舉視為司法部揣摩上意的行為,司法部特別強調它們研究第230條已有10個月之久。而司法部提出的改革建議包括鼓勵網路平臺解決違法內容、推動公開討論與透明性、闡明聯邦政府的執法能力,以及促進競爭等。

不管是司法部的改革建議,或者是Hawley所提出的新法案,基本上都削弱了第230款對社交網站的保護,但也都必須經過美國國會的同意才能生效。

而真正掌管公平競爭及媒體責任的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迄今仍尚未對川普的行政命令提出正式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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