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民主黨參議員Mark Warner、Richard Blumenthal及共和黨參議員Josh Hawley,在本周共同提出了ACCESS法案(ACCESS Act),希望立法讓社交網站用戶的資料可攜,也規定社交網站之間必須互通,以推動競爭並促進創新。

ACCESS法案的全名為《藉由切換服務來加強競爭與相容性》(Augmenting Compatibility and Competition by Enabling Service Switching Act),要求社交網站的服務應能與其它競爭平台互通,允許消費者能夠輕鬆地以結構化且機器可讀取的格式移植資料,也應允許消費者委派可靠的託管服務,來負責管理他們的帳號設定、內容及線上的互動。

這群議員的用意除了希望提升新創社交網站的競爭能力、讓消費者有更多的選擇之外,也認為此舉將會創造新興的託管服務,以代替消費者管理他們在不同平台上的帳號。

其中,Blumenthal更直接點名臉書與Google的獨占優勢,排擠了市場上的競爭,而競爭卻是保護線上隱私與推動技術創新的重要元素;ACCESS Act將讓消費者具備抵禦這些大型業者的能力,將自己的資料移轉到尊重他們權利的其它服務。

支持此一法案的Mozilla公共政策總監Chris Riley指出,未來網路上真正的惡夢之一,很可能就是消費者在少數具備全方位與強大能力的技術大廠之間,進行毫無意義的選擇,而這也將是獨立創新與創造力的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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