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上訴法院(United States courts of appeals)示意圖,圖片來源:http://www.cafc.uscourts.gov/

美國23州的檢察長以及Mozilla基金會,在2018年控告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違法廢除網路中立(Net Neutrality)政策並提出《恢復網路自由命令》(Restoring Internet Freedom Order),美國上訴法院在本周公布了判決,支持《恢復網路自由命令》,但同時也認為FCC無權干涉各州自行制定的網路中立法案形成了一個皆大歡喜的局面

FCC在2015年所制定的網路中立政策,要求ISP業者應該平等對待網路上的資料,不應基於不同的使用者、內容、型態、網站、平台、通訊模式,或設備而有差別待遇,也將ISP業者的服務列入規範較嚴格的Title II公共事業類別。

但改朝換代之後的FCC,在2017年決定廢除網路中立政策,並在同年12月通過了《恢復網路自由命令》,2018年6月正式實施,把對ISP業者的規範從Title II移到較寬鬆的Title I資訊服務類,賦予ISP業者更多的經營自由,目的是為了移除寬頻投資障礙。

這使得美國各州與科技業者槓上了FCC,不但向法院提告,各州還紛紛提出自己的網路中立法案。(華盛頓州加州蒙大拿州紐澤西州

不過,美國上訴法院在本周支持了《恢復網路自由命令》,認為FCC解除對ISP業者的限制並未逾越該組織的權限,但另一方面,上訴法院也認為FCC無權廢止各州的網路中立法案,表示各州依然可以依照既有的規定限制ISP的行為。

因此,本周的判決讓雙方都說自己「贏了」。

FCC主席Ajit Pai 表示,此一判決是消費者、寬頻部署及開放網路的勝利,自從採行《恢復網路自由命令》以來,美國消費者存取網路的平均速度快了40%。但另一名支持網路中立的FCC委員Jessica Rosenworcel則說,法院禁止FCC非法阻止各州或地區保護它們的開放網路,且這是因為FCC沒做到該做的事,才需要各州的介入。

本周的結果也許是暫時的,因為此案還可能進到最高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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