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表示,美國政府沒有提供任何有關華為構成安全威脅的實質證據,一系列對華為的抵制動作都是基於沒有任何事實根據的猜測。(圖片來源/華為)

中國電信設備大廠華為在今年3月向美國法院遞出訴狀,指控美方以《國防授權法案》889節(Section 889 of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NDAA)封鎖華為產品違反了美國憲法,本周華為再度提出簡易判決動議,希望可加速此案進度,同時華為亦呼籲美國政府停止動用國家機器來打壓華為

在美國2019財年的《國防授權法案》中,禁止了美國政府機構向華為購買設備與服務,也禁止政府機構與購買華為設備或服務的第三方合作或提供貸款。

華為今年3月向美國法院挑戰此一禁制令,認為它違反了美國憲法中的剝奪公權法案條款、正當程序條款與授權條款。繼之於本周指出,此一挑戰純屬法律問題,沒有事實上的爭議,因此有必要提出簡易判決動議以加速進度。

華為希望法官可在案件進入揭露階段之前就作出裁決,因為揭露階段主要是要求彼此提供文件,但通常需要耗上好幾個月,將使華為無法競標美國政府機構的電信業務。

除了提交簡易判決動議之外,華為也呼籲美國政府停止動用國家機器來打壓華為,因為這將無益於網路安全。

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表示,以網路安全為藉口對華為實施禁令不僅不會提升網路安全,還可能轉移大家對所面臨真正挑戰的注意力;美國政府沒有提供任何有關華為構成安全威脅的實質證據,一系列的動作都是基於沒有任何事實根據的猜測。

宋柳平還提及華為被美國商務部納入禁售名單是個危險的先例,指出現在是電信產業與華為受到損害,未來可能會輪到任何一個產業或企業。華為對美國的司法獨立與正直抱有信心,希望透過法律來糾正立法者的錯誤。

美國法院可望於今年9月19日就此一簡易判決動議舉行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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