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報導,臉書(Facebook)在上周五(11/9)修訂了內部有關性騷擾案件的政策,不再強制要求員工採用私下仲裁,而允許員工向法院提出告訴。這是繼Uber、微軟及Google之後,另一家採納類似政策的知名科技業者。

美國有不少企業在招聘員工時會明白指出若遭遇性騷擾事件必須採用仲裁模式,亦即由企業展開調查並私下調解,有些還會要求員工簽署禁言令。

本月初有2萬名Google員工走向街頭,要求Google針對相關的案件提供更透明化的流程,並終止強制仲裁,Google執行長Sundar Pichai則在上周公開表示將讓仲裁成為員工的選項之一,而非唯一選項,同時Google也要求所有副總裁及資深副總裁等級的高階主管必須揭露與同事之間的任何關係。

也許是受到Google的影響,臉書上周也修訂了仲裁協議,允許受到性騷擾的員工選擇私下的仲裁,或是直接告上法院。

此外,雖然臉書並不禁止員工彼此之間談戀愛,但也列出了「職場關係政策」(Workplace Relationships Policy),要求員工必須保持風度、與同一部門的上司交往必須向人資報告、就算結束關係也應保持專業態度,臉書也要求總監以上職位的主管必須向人資揭露與同事的交往關係。

熱門新聞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