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余宛如、亞太區塊鏈發展協會,偕同7家虛擬貨幣交易所發布自律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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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 / 李靜宜

臺灣在虛擬貨幣的規範仍然不明確,主管機關也尚未定,為了在政府立法前,讓虛擬貨幣交易所業者有一套可以遵循的規範,今(10日)在立法院中興大樓,立委余宛如、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亞太區塊鏈發展協會,偕同7家虛擬貨幣交易所,包括BitoEX、Bitfinex、BitPoint、BitAsia、Cobinhood、Ktrade、TiDeal,共同發布一項虛擬通貨交易所會員自律公約(Self-Regulatory Guidelines,SRG),並宣布今年9月即將成立亞太區塊鏈產業自律聯盟。

亞太區塊鏈發展協會理事長廖世偉表示,由虛擬貨幣交易所先聯合訂定自律公約,就是希望提出一個自律框架後,能夠拋磚引玉,讓虛擬貨幣相關業者、監管機管都能共同參與,完善整套自律規範的細則。他也提到,已加入亞太區塊鏈發展協會的7家交易所,過去與政府的對話並不多,未來成立的自律聯盟,就是要建立橋樑,讓資源的嫁接更為順暢。也希望自律機制能在交易所之間的折衝與意見整合中,討論出更好的細部規範,就像開源軟體的精神一樣,讓整個自律機制更為健全。

廖世偉也提到,虛擬貨幣業者在臺灣面臨的困境。例如,財政部與交易所在課稅的問題上,始終無法達成共識,因為財政部希望以交易量作為課稅基準,但交易所只想以交易手續費作為課稅基準,彼此就會在認知上有衝突。他也感嘆,政府不願意承認虛擬貨幣是貨幣,而是一項產品,又以高標準貨幣要求他們,再加上金管會在7月底發函全體銀行,要求各家銀行針對虛擬貨幣相關業務,須依照洗錢防制法規定辦理,並採取5大措施,像是要求銀行必須對虛擬貨幣平臺、虛擬貨幣服務業者,以及其來往的客戶,做實名制,而這也導致銀行不願意與虛擬貨幣交易所對接。

為了突破困境,交易所必須集結起來,共同訂定自律公約,讓虛擬貨幣交易所的資訊更為透明,消除大眾對虛擬貨幣的疑慮。幣幣交易所TiDeal執行長謝政諺表示,自律組織的會員會依照國內外產業狀況、自身營運情況,去制定一套條約,讓交易所之間可以去遵守,並進一步降低使用者對虛擬貨幣業者的種種疑慮。而交易所之間也可以彼此監督,因為若有害群之馬不遵守條約,而導致組織公信力下降,其它交易所則可聯合譴責,就像成立一個同業公會,透過組織力量,把各界資源導入,而當自律組織公信力高時,就能去爭取更多資源,這也是使會員遵守條約的誘因。

亞太區塊鏈發展協會顧問林盟翔也補充,自律公約的框架,彙整了國內外虛擬貨幣業者碰到的問題,公約的主要精神就是把問題核心找出,以較大的框架讓各交易所都能遵循,事後再去跟主管機關協調,並將相關爭議、難題釐清後,將自律公約做調整。他也提到,無論未來主管機關採取何種監理模式,交易所的自律規範一定會存在,所以先由交易所共同制定出自律規範,把方向訂定出來,讓主管機關有意願參與,共同協商訂定出符合監理要求,又同時能促進虛擬貨幣市場競爭力的一套規範。

然而,9月即將成立的亞太區塊鏈產業自律聯盟,並非臺灣首個自律組織,早在今年5月,立法委員許毓仁已宣布成立臺灣加密區塊鏈自律組織,要透過自律組織,自行管控可能的風險,取代政府的介入,避免新興產業在萌芽階段,就受到政府管制。但是,相較於日本虛擬貨幣交易所自律組織JVCEA,因為獲得主管機關,也就是日本金融廳的官方認證,所以,對所有參與的交易所業者,具有一定程度的法律強制力,在審核標準上也會相對嚴格。

對此,林盟翔回應,這正是臺灣虛擬貨幣產業所面臨的問題:沒有虛擬貨幣的主管機關。所以,才需要先發起自律公約與成立自律組織,並與未來可能成為主管機關的相關監管單位,像是財政部、金管會等監管機關接洽,希望相關監管機關能加入共同指導。

此外,針對交易所遭駭事件頻傳,此自律組織是否有一套規範要求交易所,要把多少數位資產的比例儲存在冷錢包,避免遭駭的風險?對此,亞太區塊鏈發展協會秘書長楊國正表示,韓國的自律組織有訂定一個比例,但亞太區塊鏈發展協會在過去半年與交易所會員討論時,他們都認為不要制訂數位資產放在冷錢包的比例,因為大型、小型交易所能夠承受風險的能力不一,各家交易所都希望先由內部訂定,而非遵守同一套標準。

另外,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副秘書長戴中興也到場支持,他表示亞太區塊鏈協會是商總「區塊鏈應用及發展研究所」的會員,未來商總也希望把140萬家臺灣企業帶入,遵守法規推動。也希望未來能將區塊鏈讓商總的會員應用,讓每個企業能採用區塊鏈,增加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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