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周四(12/14)以3比2的票數通過了恢復網路自由行動,等於是正式廢除了兩年前歐巴馬時代所制定的網路中立(Net Neutrality)政策與規定,同一天紐約州檢察長Eric Schneiderman即發表聲明,表示將提告以阻止FCC非法推翻網路中立的行為。

FCC在2015年將ISP業者納入電信法中類似公共事業規範的Title II類別,以讓FCC得以合法進行監督,要求ISP業者應該平等對待網路上的資料,不應根據不同的使用者、內容、平台或通訊模式而有差別待遇;FCC現任主席Ajit Pai則認為寬鬆的管理政策才能鼓勵投資並推動市場競爭,而在今年採取行動以廢除網路中立,並提出《恢復網路自由命令》取而代之。

外界針對FCC的行徑發動大規模的抗議,也透過FCC的公開評論平台表達反對意見,然而,紐約州與資料專家卻發現FCC站上的評論充斥著以假身分送出的上百萬筆偽造訊息,企圖淹沒真實的民眾意見,批評FCC無視於浮濫的意見而強渡關山。

Pay在廢除網路中立的表決通過後發表了長篇大論,指出網路的蓬勃發展決非仰賴政府的嚴格監控,而是剛好相反,寬鬆的政策才能創造更開放與自由的網路。

不過,Schneiderman認為,FCC只是提前送了大型電信業者一個聖誕禮物,讓業者得以將企業利益置於消費者權益之上,廢除網路中立將讓ISP業者得以決定消費者在網路上所看到的內容、從事的活動與所說的話,還可拑制消費者存取網站的能力或觀看串流影片的品質,更糟糕的是,它甚至賦予ISP業者可支持某些人的特定觀點。

Schneiderman也批評FCC的公眾評論程序非常地腐敗,卻還能無視於200萬筆盜用他人身分的評論進行表決,根本是嘲弄政府誠信的作法,等於是獎勵那些詐騙系統的肇事者,因而決定採取法律行動以阻止FCC顛覆網路中立的行為。

FCC在《恢復網路自由命令》中把ISP業者的規範類別從較嚴苛的Title II移至寬鬆的Title l ,新的命令要等美國行政管理及預算局(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核准後才會生效,即便沒有被阻攔也要花上幾個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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