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上周於加州舊金山試行自駕車載客服務,加州監理站(Department of Motor Vehicles,DMV)則直指Uber並未取得當局的許可,雙方在本周三(12/21)展開協商,由於Uber堅持該測試不在應取得許可的範圍內,使得DMV當天即決定撤銷Uber的16輛自駕車登記證,而Uber很快地便宣布放棄於加州的測試活動,轉移陣地至亞利桑那州。

加州與Uber的爭議始於DMV要求要在當地展開測試的自駕車必須取得許可,然而Uber卻認為該公司的自駕車上仍有備用駕駛人,不在DMV所提出「無人操控或監控的自駕車」許可要求內。

在雙方無法達成共識的情況下,DMV撤銷了Uber在加州的16輛自駕車登記證,Uber則決定終止加州的自駕車測試,隔天(12/22)就以Otto自駕卡車把自駕車從加州送到亞利桑那州。

有別於加州的態度,亞利桑那州則張開雙臂歡迎Uber,還特別發出新聞稿,宣稱該州將替創新的技術及服務舖路。亞利桑那州州長Doug Ducey表示,他在去年簽署的行政命令便表明將支持強調創新、經濟成長與大眾安全的自駕車在該州進行測試,加州也許不想要Uber,但亞利桑那州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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