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是什麼?這詞這一兩年在臺灣社會被用得頗為頻繁,但是我們如果細想,要給霸凌一個精確的定義,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一件事。

在多數情況下,霸凌的意思約略等於是「欺負」。家長出面指控他的小孩在學校被霸凌了,指的大概就是小孩在學校被欺負了。但是如果你去饒河街逛夜市,莫名其妙被一群惡少圍毆,你還是可能會說你被欺負了,但是我們並不說這是霸凌。但是如果這群惡少和你同住一個社區,每次看到你就要找你麻煩,我們大概又會同意這是一種霸凌。

所以,霸凌和欺負有何不同?除了身體和精神上的傷害以外,和欺負相比,霸凌多了一層加害人與被害人之間的權力不對等關係,而且這種不對等關係是帶有某種「結構性」,不那麼輕易就能改變或化解的。自覺或不自覺地濫用自己在權力上的優勢(這種優勢有可能是源自於身體的、職務的、或是文化傳統的),欺壓在權力上處於劣勢者,就是霸凌。

這種權力的濫用,有時是相當明顯的,比方說,大塊頭的高年級生長期勒索低年級生,辦公室的「正常」上班族排擠捉弄有變裝癖的同事等等。但是有一種霸凌,霸凌者濫用權力的方式是那樣幽微,是非對錯的疆界也不那麼明確,往往我們也就寬容了霸凌者,甚至自己也成為了霸凌者而不自知。

最近有兩件與日本震災有關的事件,這事沒人覺得是霸凌,但是面對這處境的人,跟被霸凌沒兩樣。日本311震災之後,臺灣的演藝圈發起義演拍賣,王偉忠等演藝圈人士為了加快節目流程,以十萬元標下日本球星中田英壽的球鞋,此事引發網友在網路上串連撻伐,質疑該球鞋在另一義賣會場拍賣價格達兩百萬臺幣之譜,王偉忠等人此舉有圖利自己之嫌。另一事件也與日本震災捐款有關,臺灣捐助日本震災的17億元款項,紅十字會因迄今只匯款4億臺幣,同樣引起網友的強烈不滿,要紅十字會「踹共」。

這兩個事件有一個共同點:提出這樣主張的人都不無道理。就一個義賣而言,由特定人直接買走,不能說沒有瑕疵;紅十字會募得的款項,是不是有更具效率的運用方式,也是可以討論之事。

但是率爾就在網路上串連,要求別人一定要如何如何,這是一種樸素的正義,卻也是一種過度簡化的正義;這是一種新的政治正確,卻也是一種很危險的政治正確。同樣的義賣品,在不同的場合有差異極大的價格,並不是一件罕見之事(難道我們能夠指望,楊志良的公事包在沒有郭台銘的場合,也能賣到五百萬臺幣?),拿另外一場拍賣會的價格,推論王偉忠必然是貪圖那雙球鞋,實在是太過牽強的一項指控。一味希望臺灣紅十字會趕快把錢送出去,可能也忽略了把救援物資送到正確的人手上,從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援助非洲飢荒難民的物資,有很高的比例最後反而是落到加害他們的軍閥手上),離開臺灣紅十字會帳戶的捐款,我們是否真的知道下一站是更妥善的去處?

自從臉書登臺以來,出現一波又一波的網路義勇軍,這些義勇軍到處打擊不公不義,為自己善用網路工具伸張社會正義感到心滿意足。但是我們得非常小心,正因為這些義勇軍不完全沒道理,反而太輕易就覺得自己絕對有道理,挾著網路的民氣可用,霸凌起百口莫辯的當事者。

權力的濫用,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我們如果不小心謹慎,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霸凌的加害者。

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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