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有一則新聞報導,過去路邊常見的舊衣回收箱所回收的舊衣服,其實是被業者拿去轉售牟利,而不是被轉贈作為慈善用途。自從該新聞見報之後,三不五時就有親朋好友提醒我,家中有不穿的舊衣物可別丟到上述的舊衣回收箱,免得被奸商給「利用」了。

假借慈善之名,行牟利之實的確是不可取的行為,這些廠商的主要問題,出在沒有誠實而正確地揭露資訊。但是只因為怕商人占了自己便宜,怕別人做事的動機不單純,就把原本可以再利用的資源當成一般垃圾丟棄,卻是一件未必符合「環境理性」的事情。

在當代社會,多數人似乎或多或少都有深淺不一的「反商情結」,畢竟「無奸不成商」。雖然我們在生活中無可避免都會涉及某種程度的商業活動,但是在我們內心,我們期待仍有一塊淨土,是不被商業冷酷無情、錙銖必較的運作邏輯給「污染」的。

於是乎,慈善或是公益團體的管理者,即使管理績效良好、募款能力卓越,如果領的是和商業公司等同職位相當的薪水,依舊有可能招致輿論的非議──「既然投身公益團體,就應該是為著犧牲奉獻而來,又如何能坐領高薪呢?」企業捐助慈善與公益活動,大家表面上都說該企業是多多益善,骨子裡想的卻是這些公司其實另有所圖,只想捐款抵稅或是搞行銷提升企業形象。

我們經常會希望這世界非黑即白、對錯分明,如此一來,我們面對這世界的方式會簡單一些,我們做抉擇的時候也會容易一些。但很不幸的是(或許也是很有幸),在多數情況下,這世界並非如此運作。對的道理和對的道理之間,可能是相互衝突的,再怎麼對的道理,可能也有它適用的範圍與限制。

無償讓商人回收舊衣,可能的確是肥了這些「奸商」,但是我們從資源運用的效率來看,最起碼這些舊衣物被拿來做最有效的應用。因為不願意被奸商利用而賭氣丟棄舊衣,跟被利用而能回收舊衣比較起來,我個人會選擇後者。對我來說,能夠有效運用地球資源,要比給奸商一點顏色看看要來得重要。

我奉獻金錢捐款的非營利事業,該組織主管如果薪資超高,我心裡也未必舒服,但是我還是要靜下心來評估,此人所帶來的管理效益與募款額度的增幅,是不是大於他所領取的薪資「溢酬」,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話,這依舊是一件值得鼓勵的管理決策。廠商捐款無論是想藉此抵稅或是挾帶行銷目的,我也都視為理所當然,捐錢的動機是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樣的行動是否能讓世界變得更好,對某些弱勢族群是否真有幫助。

我們別怕生意人。生意人逐利的動機與天性的確有它的局限性,這樣的動機與天性讓世界變得太短視、太單向度、太沒有溫暖,但是趨利的誘因卻也能驅使舊衣收購業者布建最普及的舊衣回收機制、讓非營利組織管理者努力募款造福貧苦族群,以合理化自己的高薪、讓需要門面的企業爭相做善事,不落後於他的競爭者。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寇斯(Ronald Coase)指出,一個好的制度,是要讓商人可以被導引到可欲的方向(使其成為對商人是有利可圖的)──一個人依其自利行事,但其方向卻是對社會整體有利。我們不必期待商人成為好人,但是可以運用他們的力量來做好事。

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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