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排名第二的富豪巴菲特日前宣布,將捐出440億美元財產中的85%(相當於台幣1兆2千2百30億元)作為慈善用途,捐款對象則是比爾蓋茲的慈善基金會。

此事之所以廣受全球注目,一來是因為金額之大,你要不注目都很難;二來則是因為「超級慈善家」巴菲特與我們熟悉的「股神」巴菲特有極大的落差,不得不引起人們的好奇,巴菲特為何會有這麼大的轉變。部分報章雜誌給我們的解釋則是說,巴菲特的太太在前年過世,巴菲特怕身後無人可以管理他龐大的財產,所以才選擇在這個時間點做出這樣的決定。

過去的巴菲特倒也不是吝於善舉之人(最為眾人所熟知的,應該是和巴菲特共進晚餐的網路拍賣,每年得標金額都在數十萬美元之譜),但是他的慈善義舉幾乎都被他在公司治理和投資理財的獨創哲學以及輝煌成就所掩蓋了。

巴菲特曾經指出,企業的經理人拿公司的錢從事慈善活動,根本是慷股東之慨,成就經理人之名的違反公司治理之事。因此,在巴菲特掌握經營權的波克夏哈薩威(Berkshire Hathaway)公司,慈善捐款的額度與對象是這麼決定的:每一個股東都可以依照其持股比例,指定公司將捐款捐給特定的對象,而不是由經理人個人的好惡或是人際網路來決定。

如此冷冽理性的巴菲特變了嗎?這倒未必。在我看來,巴菲特選擇在這個時間點,捐出這樣的額度,對象是比爾蓋茲慈善基金會這樣的機構,依舊是非常符合巴菲特一貫的「經濟理性」思維,是他「價值投資法」在另外一個領域的具體展現。

巴菲特捐了他家產當中的八成五,這對一般人來說,必然是個難下的決心。因為這可能意味著,我們生活的享受得緊縮了,晚年的保障減少了,能夠庇蔭子孫的機會變小了。但是對巴菲特這樣的富豪來說,他留下來的百分之十五,指的是66億美元(約2145億台幣),和440億美元相較,則是都叫「花不完的錢」--生活不需要比往常簡約,晚年同樣有保障,庇蔭子孫一樣綽綽有餘。

但是巴菲特把比「花不完的錢」還多很多的錢捐出來的義舉,既可以幫助全世界為數眾多需要幫助的人,在於己全然無損的情況下,他自己則是也獲得自我實踐的存在意義,以及全球讚譽的好名聲。

至於以比爾蓋茲的慈善基金會做為捐款對象,巴菲特自己就已說明,是全然信任比爾蓋茲的經營績效與熱情。換句話說,同樣是一項高度理性的決策—希望他的捐款能夠最有效率地被運用。

台灣的富商巨賈即使擁有比「花不完的錢」還多很多錢也要留在口袋裡、留給後代子孫,雖然沒有什麼錯,但是說穿了,仍舊是一種前現代的非理性思維—過度看重家族連帶關係,蓋過了金錢所能帶給他們「效用最大化」考量。一般富豪人所能成就的,巴菲特也都成就了,但是巴菲特卻用「花不完的錢」,成就了一般富豪所不能成就,究竟是誰比較「理性」呢?這樣的巴菲特,不就是和要求公司的慈善捐款必須依照持股比例指定捐助一樣冷冽的巴菲特嗎?

巴菲特之所以是「投資之神」,而我們只是凡夫俗子,就在於不管投資金額多麼大,投資領域多麼不同,他都是那麼冷靜,那麼不畏懼與眾不同地回到簡簡單單的價值投資法。

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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