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達電子雲端技術中心資深處長翟本喬說:「臺灣IaaS只做到Infrastructure for Rent,沒有做到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

台達電子雲端技術中心資深處長翟本喬曾為Google研發省電伺服器,目前正在開發台達電自家的IaaS與PaaS平臺。在翟本喬的心目中,IaaS的關鍵不是Infrastructure,而是後面的「Service」,怎麼將運算、儲存、網路等IT基礎設施從一臺臺硬體設備,轉變為能夠隨取隨用的「服務」,這才是IaaS的終極目標。

理想IaaS應以「服務」為核心

然而,翟本喬認為,臺灣IaaS根本沒做到「服務」,只做到IT基礎設施的出租,這些IaaS業者只是購買了硬體設備、部署了虛擬化軟體、訂定計費方式、自行開發了自助式的使用平臺後,再透過網路出租給客戶。簡單來說,臺灣IaaS業者還沒有做IaaS,只是買了IaaS再轉租,從實體機器的出租服務改為虛擬機器罷了。「現在臺灣IaaS只做到Infrastructure for Rent,沒有做到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他說。

這樣的IaaS缺乏服務思維,企業還必須考量要採購怎麼樣規格的IaaS方案、計較哪家業者比較便宜、IaaS平臺夠不夠安全穩固、有多少系統功能等,然而,這些問題不應該由企業來操心,做到極致的IaaS必須讓企業忘記資訊基礎架構的存在,才能夠將心思全放在應用系統的設計和容錯上。因此,翟本喬認為,IaaS業者要做出有價值的IaaS,就必須往上層應用走,有能力和企業溝通,深入了解企業的需求,協助企業用正確的方式做出IT系統,才能做出真正有差別的IaaS,才足以稱為「服務」。

然而,這不只是Infrastructure的問題了,IaaS業者還必須深入掌握企業的需求。「如果IaaS業者畫地自限只做IaaS,就永遠做不出有競爭力的服務。這也是為什麼2011年全球電信業者做公有雲,平均獲利率只有3.8%,因為錢都付給其他軟硬體廠商了。」翟本喬坦言。

翟本喬舉了一個例子來說明「出租」與「服務」的差異。2010年中國的海爾家電集團打算在未來1年內使用800臺伺服器來執行300多套應用系統,最初打算直接購買800臺伺服器,有些投標廠商建議,導入伺服器虛擬化,就能少買許多設備,來節省採購費用,海爾本來打算這麼決標了。不過,最後HP EDS部門從虛擬化廠商與硬體設備商手中奪得標案,HP只和海爾簽了一張SLA契約,包下海爾未來1年內對IT基礎設施的所有需求。

這份契約上只記載了,每當海爾有任何系統要上線時,只需要提前1周通知HP,HP就得立刻架設好IT基礎設施,讓系統如期上線。此外,HP還會提供應急的資源,萬一海爾突發臨時性的專案,新的系統必須立刻上線,HP得在4小時內完成IT基礎設施與平臺的架設,不過,若突發性需求超過一定容量,海爾才必須另外付費。最後,HP雖然以560臺伺服器的專案價格決標,但一年過後,實際上只用了約250臺伺服器,就讓海爾300套系統如期上線。這個例子反應出了從資源供應的出租角度,和從需求滿足的服務角度,看似一樣,其實有本質和價值上的不同。

企業用IaaS不只為省錢,還要創造商業價值

然而,多數企業既有的系統封閉且流量平穩,長期使用IaaS,必須投入大筆的經費,不會比企業自建來得划算。翟本喬曾試算,假設一套流量平穩的應用系統要運作3年,使用Dell PowerEdge R610配置96GB記憶體、2顆英特爾E5645處理器,加上機房管理費用,3年總成本約需9,600美元。

若將此應用放上Amazon EC2大型虛擬機器(VM),只租34GB記憶體,13顆EC2處理單元(只能達到2顆E5645處理器約三分之一的運算量),若以每小時計價,3年就需要26,280美元,相當於企業得以3倍成本購買僅三分之一的運算資源。若將網路頻寬費用另外估算,翟本喬表示,企業若將自行租用的1Gbps網路線,改為租用Amazon EC2頻寬,單位成本將達到23~40倍。如果企業希望更划算地使用Amazon EC2資源,那麼這套應用系統只能運作4個月,超過這段時間,企業還不如自建,使用Amazon網路頻寬超過1個月,還不如直接租專線。

所以企業傳統的系統顯然不是IaaS的用武之地,不過,隨著許多企業應用系統走向開放式的網路應用(Web Applications),因為使用者需要的資源用量越來越難以預估,在系統上線初期或中期,企業必須預先備妥最大的使用量,加上,當使用者用量超過準備的承載量時,如何快速擴充資源也是另一個頭痛的問題。有了IaaS,就能解決這些問題,讓企業取得IT資源運用的敏捷性(Agility)。

翟本喬表示,IaaS讓企業完全不必操心底層基礎設施的優劣與資源多寡,任何設備壞了就丟掉,自動配置另一臺,並不會影響系統運作,而系統在不同時刻需要多少資源,就能立即甚至自動地取用,企業隨時需要才購買,不需要就關閉,以貼近實際用量,最後企業再按照用量付費,就能執行任何的系統。如此伸縮自如的IT基礎設施,才是企業真正需要的IaaS。

歸納而言,翟本喬認為,夠格的IaaS提供了新的 IT 資源配置與服務方式,不再「賣」硬體或軟體,也不只是「出租」,而是將所有資源改以「服務」的方式提供給企業。「服務」又必須具備雲端運算的5大特徵:隨選所需自助服務(On-Demand Self-Service)、網路存取方式多樣化(Broad Network Access)、共用資源池(Resource Pooling)、迅速伸縮自如(Rapid Elasticity)、服務可量測(Measured Service)。

藉助IaaS的這些特徵,翟本喬認為,IaaS可為企業創造3大商業價值,包括了減少機會成本、更彈性的資源運用量,以及讓企業快速驗證創新應用的可行性。此外,企業要創造新的應用,不只IaaS要調整,企業使用IaaS的思維也必須轉變,必須勇於嘗試新的作法來創造商業價值,IaaS只是協助企業做到,但企業自己必須有意願、有能力嘗試新的商業模型,才能用IaaS來達成目標。

價值1:減少機會成本

傳統企業IT部門每隔一陣子就要花2~4小時的停機時間,進行系統與設備的維運,用了IaaS以後,就能節省這些時間。此外,以往企業部署新系統時,可能要花2~6周的時間採買軟硬體、預估容量等,用了IaaS就能將部署時間縮短至45分鐘,透過省下的時間來減少企業的機會成本,就有機會創造新的應用。

價值2:短時間內取得大量資源

再者,IaaS讓企業短時間內取得大容量的運算資源,用來執行不同於以往的任務。

例如,傳統IT基礎設施必須以1顆處理器執行1,000小時,才能完成任務,有了IaaS後,便能在短時間內取得1,000顆處理器執行1小時,可更即時地完成以前做不到的任務。

以媒體業為例,當記者採訪行政院長時,依稀記得院長的談話內容與歷史新聞資料互相矛盾,卻又無法立刻回想確切的資料內容,此時,假設攝影鏡頭可自動將新聞影片回傳至公司的資料庫,利用IaaS可快速擴充的運算資源,來搜尋出院長多年前曾發表的新聞內容,並將結果回傳至記者的耳機,在採訪當下,記者就能依此結果反問行政院長,便能創造很大的價值。此應用若沿用於商業談判或競選辯論會議上,同樣能讓企業做到以前做不到的事,創造新的商業價值。

價值3:提高創新應用的概念驗證效率,減少創新成本

IaaS還提供了企業驗證創新概念能否成功的實驗場,讓企業更有效率地進行概念驗證(POC),證明新應用或新商業模型是否有價值。在傳統IT環境下,必須先花大筆經費採購硬體設備,還要花時間架設IT基礎設施,有了IaaS,企業可以花更少的錢、在幾分鐘內就取得這些IT設施,驗證新的應用能否成功,避免正式推行新計畫卻失敗,還得付出更高昂的代價。

總之,企業利用IaaS所省下的機會成本、可無限擴充的資源、便宜的POC平臺,就有機會發揮更多創意,嘗試更多新的應用。翟本喬表示,具體的例子發生在美國矽谷,過去2年內,企業創造出3倍多的開發案,投入創新研發的成本卻降為三分之一,這是IaaS帶給企業的機會,企業若能把握,就能用來創造不同於以往的價值。

「服務」的本質是掌握客戶需求,幫客戶達成目標。IaaS多便宜、多穩固、多彈性,都不是企業用IaaS要達到的終極目標,企業如何善用IaaS打造出好的應用,並順暢執行,才是企業真正的目標。「IaaS目的不是幫企業省錢,而是要讓企業做到沒有此服務之前做不到的事。」翟本喬說。

 

要上雲端,先換腦袋

為什麼企業對公有雲服務仍舊裹足不前?台達電子雲端技術中心資深處長翟本喬認為,要上雲端,不只業者要調整服務,企業更需要改變自己的心態,才有本事上雲端。

翟本喬表示,雲端的概念和企業剛好相反。雲端講究隨選自助的服務與共享式資源池,任何用戶需要時,都能自行取用運算資源,但是,企業講究層層審核、責任分明,規定誰能拿、誰不能拿、誰拿了多少,都必須加以記錄和控管。雲端講究彈性,企業講求穩定,雲端講用多少付多少,企業規定要編列固定預算,每年還要查帳。

基本上,企業想要上雲端,首先要改變使用者的心態。例如,將過去編列預算、買東西的作法,改成編列使用費、租用東西的方式,就像編列水電費的預算,將原本的採購科目變成使用費,這只是企業付錢的方式改變,還有其他流程都等著企業調整,所以企業不能光要求廠商改變,自己也得換腦袋,才能上雲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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