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人物─林秉舒

●學經歷:Flash Lite 使用者介面開發工程師,臺灣藝術大學多媒體動畫藝術研究所畢,1998年開始投入多媒體相關工作,曾有多次國內外參展得獎經驗,專長於Flash遊戲開發、Flash動畫創作及Flash Lite 使用者介面開發。目前專職於手機動態使用者介面開發工作。


在應用程式的靜態設計層面當中,美術設計與程式開發之間的作業,屬於各做各的工作模式,然而在手機互動介面設計領域,如果想要做出動態又酷炫的效果,林秉舒告訴我們,設計師與開發者必須緊密合作。

手機的動態介面要吸引人,必須動畫與互動兩者兼具
所謂手機的動態介面,最直接的例子,就是Apple的iPhone和宏達電的鑽石機。林秉舒分析:「所謂動態,分為動畫和互動兩種。」動畫就像阿貴網站,是用動畫工具做一個腳本,然後設定第幾秒有什麼動作;而互動則是用程式寫出特效,每次跑出來的效果可能是隨機的,或者配合使用者的動作,呈現不同的畫面。

手機的動態介面設計,必須兼具動畫與互動兩種的能力不能偏廢。因為它需要跟手機底層溝通,例如通訊錄的呈現與操作,就需要跟手機的儲存設備取得通訊錄的資料。而單純從事動畫設計者(Designer),由於缺乏邏輯和基本的程式訓練,因此在程式互動的部分就會有困難,剛好林秉舒兩種都有涉獵,因此在2006年被手機廠商挖角,一腳踏入了手機互動介面設計的領域。

傳統的設計流程,不適合支援新式動態介面的手機
很可惜的是,整個專案在兩年後失敗,該公司的Flash團隊被迫解散。分析其中的原因,林秉舒認為:「主要是工作流程和人的問題。」

以另一家知名手機廠商的成功經驗為例,當公司決定要推出一款以動態介面為主打的手機產品,那麼設計的流程是介面的概念先出來,然後其他的部門再傾全力支援動態介面的需求。

例如,動態介面需要比較高階的硬體需求,那麼就把記憶體和處理器加到足以應付動態效果的等級;需要更大的容量,就把硬碟空間加到可以存放動畫。總之,就是竭盡所能使動態效果足以呈現,使其成為主要賣點。

相較之下,林秉舒任職的公司仍採傳統的工作流程,在外殼和電路板等的硬體設計都確定之後,再設計軟體。然而在硬體條件先天受限的情況,軟體就很難伸展。這樣的問題,他認為不是部門主管有能力解決的,必須高階主管意識到整個工作流程的差異,才可能改變企業文化。

設計與開發分頭進行,反而形成合作的阻礙
由於Flash的應用包括設計(Design)和開發(Develop)兩部分,林秉舒認為:「整個團隊最好是兩種人都有,一起規畫特效,然後分頭進行。」

然而,世事不能盡如人意,公司內部已經存在視覺設計的部門,統籌所有產品攸關視覺的部分,從介面設計、產品包裝到外盒,皆由他們負責。因此協調的結果是,介面交由設計部門負責,程式開發由Flash團隊負責。

然而由於手機的效能比電腦差,所以電腦上做出來的動態效果,在手機上未必能夠執行,因此需要持續調整。當設計與開發拆成兩個部門之後,雙方的溝通便出現問題。

即使慘遭滑鐵盧,仍看好動態介面發展
另一個重大的問題,在於公司既有的設計部門人員,對Flash工具並不熟悉。他們原先負責的設計是靜態內容,與動態效果的設計邏輯有很大的差別。面對新的工具與設計理念的衝擊,也就加深了兩個部門合作上的問題。

在重重阻礙下,Flash團隊面臨施展不開的困境,而公司最後也因財務的考量,轉向代工低價手機,整個團隊於是面臨解散的命運。雖然兩年多的努力,沒有任何成果付諸產品,但是林秉舒並不因此感到悲觀還是很看好手機動態介面的發展。

他認為:「就像網頁越來越強調互動性一樣,手機也會朝這個方向發展。」目前動態介面的手機並不普及,林秉舒認為是因為動態效果的呈現,需要搭配比較高階的硬體,手機價格自然不便宜,市場也就受到限制。不過,相信再幾年的演進,手機硬體普遍提升,那麼動態介面的應用就會越來越廣泛。

至於Flash Lite會不會成為手機互動介面的主流技術,林秉舒倒是保守地未予肯定。其實國外有其他同類型產品,功能不見得比Flash Lite差,例如瑞典一家軟體公司的TAT平臺,名氣沒有Adobe大,再加上終端使用者向來不會接觸到此類產品,所以知名度不高。不過Adobe的企圖心很強,所以未來情勢如何還很難說。

Flash Lite若跟Apple iPhone的動態效果比較,林秉舒解釋兩者的差異:「iPhone呈現的酷炫效果和Flash不同,很多小細節的設計,若要以Flash實踐有困難。」例如iPhone可以用兩根手指放大/縮小圖片、快速翻找資料的時候,瞬間停下來還會有些微滑動的效果,或者使用小鍵盤會出現放大鏡等。iPhone能做到這些,是因為整個手機的作業系統是由Apple自行開發,因此在底層就考慮到互動效果這件事。而Flash Lite是外掛的軟體,要做到這種程度是有困難的。

網站設計錢難賺,在手機領域發展的可能性更大
林秉舒其實是由網頁設計起家,雖然在Flash Lite的工作上,有了一次壯志未酬的經驗,但他下一個工作仍選擇手機領域的動態介面設計。

林秉舒坦言:「在臺灣從事網頁設計,利潤有限。」他強調這個情況特別是指「臺灣」。網頁設計師如果不接國外的案子,月收入很難成長,因為所有人為了搶案子都削價競爭。

在網路泡沫化之前,剛畢業的新鮮人去應微網頁設計師的工作,談個4至5萬元的薪水沒問題,但泡沫化之後,大概只有3萬元左右。林秉舒評估,網頁設計師只要累積3至4年的工作經驗,應該可以擁有4萬多元的薪水沒問題,但是在電子業,碩士剛畢業就有4萬多元。所以,這麼看來設計工作的收入,在不同產業有很大差別,於是他決定在手機領域耕耘下去。

克服寫程式的排斥感,才能開發出足夠的互動效果
到其他手機廠商就不會遇到設計人員與開發人員有代溝的情況嗎?林秉舒承認:「在臺灣從事多媒體的開發,都會遇到相同的問題。」只要是具有互動性的作品,都是需要程式和美術兩邊緊密合作,最好是帶領專案的主管,雙方面的思維都具備,但這樣的人才,目前在臺灣比較少。

他分析:「可能是教育體系的原因。」雖然近幾年關於多媒體設計的科系有變多的趨勢,但既有的師資還是用傳統靜態與平面設計的思維教學。

雖然美術人才不見得需要寫程式,不過至少要具備基本邏輯能力,才能順利跨入這個新領域。林秉舒以自身為例:「研究所是念多媒體動畫藝術,也算是設計領域,寫程式的部分,全部自學。」

關鍵是心態上不要排斥寫程式,另一方面要思考如何做出互動效果。他強調:「重點是有沒有想要把互動做出來」,有企圖心的話,自然會思考邏輯的部分,例如使用者按下去會有什麼反應,放開之後又有什麼動作,這些都是有關互動的程式邏輯的基本部分。

由於互動設計是在傳統的美術和程式開發之間重新「卡」一個新的定位,林秉舒認為人才少是很自然的事,若能夠兩者兼備,就能在設計領域取得他人不可取代的利基。文⊙李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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