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昇我國光纖上網普及,NCC計劃修訂現行法規,未來要求建商在新的建築中必需提供FTTH光纖到府,以讓住戶未來可接取高速光纖上網服務。

NCC本週委員會中討論,為加速我國高速光纖上網服務發展,計劃修改「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包含第3條、第8條,及第12條,涉及的範圍包括了電信業者提供光纖網路及接取設備,以及規定建商新建案中必需採用FTTH光纖到府架構。

目前申請100M以上的高速光纖上網服務,用戶家中必需採用FTTH光纖到府架構才能申請,也就是光纖網路需直接進入使用者家中。雖然現行管理規則鼓勵建商採用光纖到府設計,但是並未有強制規範,除了部份建案較為積極導入,不少建商仍以傳統電信線路(即銅線)提供住戶市話、ADSL上網服務。

NCC副主委虞孝成表示,NCC研議修訂建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管理規定,希望未來能夠強制建商在新建案中採用FTTH光纖到府建設,修法雖然尚在討論階段,未來還必需與其他部會共同研議,但希望能在明年完成修法推動新規範。

NCC補充說明指出,新加坡、法國、中國已規定新建案的電信設備、線路必需採用光纖到府,其他國家則採鼓勵的方式。有鑑於我國電信業者雖然推出100M以上高速光纖上網服務,但不少消費者因為家中未採用FTTH無法申裝,因此希望透過修法,將FTTH強制納入新建案設計。

未來新建案提供FTTH光纖到府後,NCC希望住戶不被特定的電信業者綁死,可選擇不同固網業者的上網服務。電信業者將光纖線路介接到大樓電信室,並完成相關線路設定,住戶就能開始使用高速光纖上網服務。

既有建物如公寓、大樓,因受限於原來的電信設備、管線設計,電信業者也需經過管委會、住戶同意以特殊的方式佈線,且無法申裝較高速的光纖上網服務速率。這部份並不在修法規範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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