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審理甲骨文控告Google侵權一案的美國地方法院法官William Alsup本周裁決,Google在Android中所使用的37個Java API並未違反美國著作權法,因此不認為Google侵權。

甲骨文控告Google Android侵犯該公司的專利,其中包含Android所使用的37個Java API。Alsup於裁決書中表示,只要用來實現某個方法所使用的程式碼是不同的,任何人都能自由地撰寫自己的程式並含有Java API所使用各種方法的同樣功能或規格。

Alsup認為,根據Java的規則,就算實現的方式不同,但同樣的功能都有相對應的方法,當表達功能的方式只有一種,每個人就能任意使用,因為沒人能夠壟斷表達的方式;Android的方法及名稱與Java中相對應的用辭不同,但仍然得以運作,著作權法的保障並未涵蓋名稱或短句。因此,Android所含有的Java功能並不一定要採用與Java一模一樣的命令架構。

不過,Alsup也表示該裁決並不代表所有人都不必取得授權就能使用Java API,也不代表電腦程式的架構、序列或組織可被盜用,重點在於Google所複製的特定元素是任何人都可免費使用的。

此次的裁決解決了日前陪審團對於Google是否合理使用Java API上無法達成共識的議題。Google發表聲明表示,法院的決定維護了電腦語言開放與互動的原則,這是軟體開發的本質,甲骨文則說該公司會就此一裁決進行上訴。(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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