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吉尼亞州最高法院在上周五(9/12)指出,該州在2003年制定的反垃圾郵件法違反了由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護的言論自由,因此判決一名垃圾蟲勝訴。

Jeremy Jaynes在2004年因針對AOL用戶大量散布垃圾郵件遭維吉尼亞州法院判處9年的刑期,這也是美國第一個因垃圾郵件被判重罪的案例。但隨後又上訴到維吉尼亞州最高法院。

Jaynes實際上是北卡羅萊納州的居民,由於他所的電子郵件是透過設在維吉尼亞州的AOL伺服器發送,因此檢察官在該州提出控訴,而Jaynes之後則援用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匿名言論權利,上訴到最高法院。

維吉尼亞州的反垃圾郵件法令規定,不得利用捏造或容易令人誤解的郵件位址寄送大量郵件,不論這些郵件是否為商業郵件。美國有許多州皆設有當地的反垃圾郵件法令,此外美國亦有CAN-SPAM Act聯邦反垃郵件法,不過這些法令皆只針對商業電子郵件,惟維吉尼亞州的相關法令並未區分商業或非商業郵件。

這使得維吉尼亞洲最高法院法官Steven Agee認為,該法令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護的言論自由權利,美國公民有權進行匿名言論,特別是在宗教或政治立場上。

最高法院的裁決一出爐,就引起廣泛的討論,因為Jaynes是透過偷來的資料庫寄送垃圾郵件,而且寄送的是商業郵件。然而,最高法院卻以該州反垃圾郵件法令違憲為由,讓Jaynes可能就此脫罪。(編譯/陳曉莉)

熱門新聞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