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Peer to Peer)業者與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IFPI)的訴訟案,最近一年來備受矚目,飛行網(Kuro)在2003年8月被告之後,今(4)日已經正式被台北地檢署起訴,其中包括1名Kuro用戶(22歲陳姓女子)以及Kuro執行長陳國華、總經理陳國雄、董事長陳壽騰等3個公司相關負責人,Kuro並成為臺灣第一個被起訴的P2P業者。

根據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內容,飛行網等3人及陳姓用戶因為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已經偵查終結,應該提起公訴。起訴書中所陳列的犯罪事實為提供平臺供人上傳下載檔案資料,並且在沒有取得合法授權的情況下,侵權使用970首音樂詞曲著作物。

目前人在國外的陳國華透過電話表示,Kuro至今尚未接獲任何通知,因此不便予以回應。IFPI秘書長李瑞斌則認為,Kuro被正式起訴的最大意義,就是顯示出臺灣的法律與國際同步,因為根據美國、日本、韓國、荷蘭的經驗來看,P2P業者只要是屬於混合式P2P,通常都在一審結束後就會遭到起訴,而美國的Napster 以及臺灣的ezPeer與Kuro,都是屬於混合式P2P的服務模式。

李瑞斌說明,P2P技術雖然是技術中立的平臺,但只要在平臺上提供目錄搜尋功能,就已經有協助犯罪的觸法行為產生。

至於是否有和解可能性,李瑞斌指出,除非Kuro調整營運模式,也就是合法取得內容授權以及有效管理平臺的合理使用,否則談和解未免言之過早。此外,2002年9月就被提起告訴的全球數碼(ezPeer),目前還在進行相關資料偵查。

此次遭起訴的除了飛行網的3名相關負責人之外,同時另一名Kuro名用戶也被起訴,此案例除了將影響臺灣P2P市場生態之外;Kuro50萬付費會員是否能繼續使用、或因此損失權益、或甚至受到相關法令判決的波及等議題都有待後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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