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
義大利競爭管理局AGCM周一(12/22)向蘋果處以98,635,416.67歐元(約1.16億美元)的罰款,原因是蘋果濫用市場主導地位,藉由程式追蹤透明化(App Tracking Transparency,ATT)政策來阻礙市場競爭。蘋果將對此提出上訴。
蘋果是在2021年4月釋出的iOS 14.5正式推出ATT,要求程式要追蹤使用者時必須先取得許可,不管是跨程式追蹤、跨網站追蹤,或是分享追蹤資料予第三方,都要先徵求用戶同意。
然而,AGCM指出,蘋果要求第三方程式必須透過ATT提示取得用戶的明確同意,才能出於廣告目的來蒐集及聯結資料,但此一提示並不符合隱私權法令的要求,迫使開發者必須針對相同目的重複向使用者請求同意。
這是因為蘋果的ATT提示僅有概括性的「是否允許追蹤」選項,未完整揭露資料蒐集的具體用途、資料類型、串聯方式與接收對象,未能符合歐盟隱私法對有效同意的要求,因此第三方開發者仍須另行設計隱私告知與同意流程,再次向使用者請求同意,導致同一廣告目的出現雙重同意。
另一方面,Apple自家程式與服務是在帳號或系統層級完成隱私告知與同意,例如透過Apple ID設定或服務首次啟用流程,一次說明資料用途與控制方式,取得可被視為完整有效的同意。由於不需先經過ATT系統提示,Apple自身不會出現因ATT不足而必須再補一次同意的雙重請求結構。
這使得AGCM認為蘋果單方面的ATT政策條款損害其商業合作夥伴的利益,且其相關條款與蘋果所宣稱的資料保護目標不成比例,進而損害了那些依賴廣告銷售獲利的開發者、廣告主及廣告仲介平臺的權益,構成具剝削性的支配地位濫用。
路透社(Reuters)引用蘋果聲明指出,AGCM的決定無視ATT提出所提供的重要隱私保護,而且該規則同時適用於包含蘋果在內的所有開發者,將對此一決定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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