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年將帶頭大力推動公共程式(Public Code),數位發展部(以下簡稱數位部)將在3月底至4月之間推出臺灣公共程式平臺(code.gov.tw)測試版,初步先將數位部開發的官網、碳盤查工具上架至公共程式平臺,未來將和地方政府、公務機關合作,將共用性服務納入公共程式平臺,開放其他政府機關或外界使用。

規畫公共程式平臺的數位發展部民主網絡司司長莊盈志表示,這些年公務機關隨著業務發展,對資訊建設的需求快速增加,資訊的運作已不亞於傳統公共建設的造橋鋪路,不論是對民間或公務機關的運作,資訊已成為最基礎的元件,因此數位部提出數位公共建設計畫,去年為行政院通過數位公建計畫,公共程式平臺即是其中一部分。

數位發展部規畫今年3月至4月間推出臺灣公共程式平臺測試版(code.gov.tw),底層架構在GitHub,不過由於預算通過不久,目前尚在籌備階段,因此計畫先推出測試版,展示平臺的基本功能,較完整的功能可能在年底推出。

為推動Public Code,數位部準備將國際上推行Public Code的16項檢核標準,例如貢獻者的責任義務,在今年3月至4月間推出臺灣公共程式平臺測試版時,公開公共程式平臺的使用規則。

莊盈志指出,Public Money, Public Code的公共程式精神在國外較早推動,例如歐洲的自由軟體基金會,國內則有g0v零時政府、OCF開放文化基金會等倡導相關精神。數位部成立之後,發現民眾的需求變化快速,然而,傳統上政府機關資訊開發大多對外招標,委託外部廠商協助開發,委託的成果用於當下的需求,其他機關如果也有類似需求只能自己尋找資源、對外招標,需花費相當多成本,因此參考Public Money, Public Code精神,今年推動臺灣公共程式平臺。

推動公共程式需取得與資服產業的共識

公共程式在國外發展較早,以美國為例,聯邦政府為推動公共程式建立一套制度,當聯邦政府投入資金協助政府部門採購軟體,先要求政府部門檢視聯邦政府內是否有可用的資源,如果沒有可用的資源,再進入商業採購,當聯邦政府也沒有合適的商業解決方案,由政府部門才能自行開發,由聯邦政府挹注資金,政府部門必需以挹注資金的五分之一所開發的程式碼貢獻給聯邦政府的公共程式,開放給其他聯邦政府部門運用,如同前面所說,其他政府部門採購軟體之前,必需檢視是否有可運用資源。

「臺灣推動公共程式也希望朝向制度化來發展,但這是中長期目標,尚需取得公務機關及資服產業的共識」,數位發展部民主網絡司司長莊盈志說。

然而要推動公共程式需要解決著作財產權的問題。過去政府機關委託資服業者開發,因缺乏明確規範或是其他的原因,依合約載明的不同授權條款,著作財產權不歸政府機關,而是歸於資服業者所有;另外有一些情形,公務機關難以完全取得著作權,例如資服業者自行開發的商業軟體,獲得公務機關採用,但公務機關委託資服業者依其需求客製化,資服業者擁有著作財產權,授權公務機關使用,另一個情形是,機關委託業者開發,業者在其中一部分使用原廠授權組件,因此著作權難以全部歸機關所有。未來如果要推動公共程式,甲乙雙方需要釐清著作財產權及使用授權。

為釐清著作權歸屬,去年數位部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聯手修訂政府資訊服務採購指引,明定公務機關委託資訊服務開發,公務機關取得著作權,目前政府公務機關委外資訊開發,機關和資服業者間的契約註明程式碼的著作權歸甲方所有,即公務機關擁有程式碼的著作權,至於其他情形例如資服業者為機關客製化商業軟體,或是使用國外原廠組件,這些情形則不包含在內。但是,即使公務機關擁有著作權,要將其程式碼公開,讓外界也能運用,可能引發資服業者的反彈。

以公務機關為例,A公務機關委託B資服業者開發程式,由於該程式具有共用性,A機關將程式碼公開至公共程式平臺,讓其他公務機關也能使用,當C機關有類似的需求,不需要委託其他資服業者重新開發,可從公共程式平臺獲得程式碼,可請求B資服業者協助客製化,由於程式碼按照國際標準公開,D資服業者也有能力為C機關客製化。

對公務機關而言,透過公共程式平臺,可避免投入大量成本委託資服業者重新開發程式,只需委託資服業者客製化程式,縮短開發所需的時間,並且避免被開發該程式的資服業者綁架;但是從資服業者角度來看,其他公務機關使用公共程式,避免委托開發新的程式,公務機關減少資服採購的機會,雖然資服業者可能增加客製化服務的機會,但程式碼的公開透明,提高資服業者間的競爭。

去年數位部針對公務機關、資服業者舉辦座談會,向公務機關、資服產業溝通推動公共程式平臺的政策,有業者在座談會中反映,擔憂長期培養的開發經驗及技巧,例如提升資料庫效能,一旦程式碼公開透明,可能被其他業者學習參考,相同地,程式碼內的缺陷也會被檢視討論。

對此,莊盈志認為,透過公共程式平臺開放程式碼供外界運用,一方面可以借助外部的力量,檢視程式碼內是不是潛藏弱點或後門,另方面,從正面角度來看,程式碼公開,外界可以學習參考好的開發技巧,也有機會讓未來系統開發愈來愈好。

目前數位部仍與資服業者就公共程式尋找共識,「我們希望從中找到平衡點,或是產生新的軟體生態運作模式,讓資服業者能在公共程式獲利的商業模式」,莊盈志說。

除了資服業者,數位部也需鼓勵其他公務機關共同推動公共程式,願意將機關所有的系統或服務,透過公共程式平臺開放外界使用。

通用服務、創新服務可成公共程式優先著力點

數位部今年推動公共程式,優先從共用性服務著手,另外,過去沒有或新創造的服務,其他政府機關同樣需要的服務也會納入公共程式。數位部更計畫帶頭示範,以數位部自己的系統,屬於共用型或新創造的服務,將其轉為公共程式,開放其他機關可以運用,例如數位部的官方網站。

去年數位部和臺中市、臺南市政府合作舉辦公民科技試驗場域示範,與2支公民社群團隊合作,展示公民科技試驗成果,「公托申請數位流程優化」、「家庭訪視現場作業數位化」,這2個服務因具有通用性,其他縣市政府也有使用需求,數位部已計畫未來將2個服務納入公共程式平臺。

數位部透過和臺中市、臺南市合作公共程式試驗場域,找出哪些是縣市政府都有需要、可共用的服務。以家庭訪視現場作業數位化為例,未來如果其他縣市政府發放老人淨貼,需要先作家庭訪視現場調查,可以從公共程式平臺取得程式碼,再依實際的需求客製化。

去年行政院已採納數位部提案,將數位公共基礎建設納入政府的公共建設,並編列4年超過7億元的經費,數位部計畫以一部分的經費用於建立公共程式運作機制,今年會先盤查各機關已建置使用的系統,整理出哪些是各個機關可以共用,後續以這些系統為目標上架至公共程式平臺。

莊盈志指出,3至4月間推出公共程式平臺測試版,將公布更完整的運作機制,初期會先將數位部採用Web 3架構的官網上架至公共程式平臺,另外,數位部去年開發的碳盤查工具,也會在公共程式平臺測試版時上架,數位部也考慮將數位部自己的Open Data平臺,上架至公程式程平臺開放使用。

從今年開始,數位部對外招標時也嘗試向資服業者說明,標案著作權採用Public Code,如果甲乙雙方都同意採用Public Code,未來開發的程式可上架至公共程式平臺,前面提到的碳盤查工具,就是在招標時和資服業者達成共識。

莊盈志表示,未來程式上架至公共程式平臺前需先經過一套檢核機制來把關,確保上架的程式品質,不會以快速擴充程式數量為目,「上架的公共程式只有對大家有幫助,愈多人使用它,發現有問題時才能回饋、更正它」。未來公共程式平臺規畫採用的授權方式為CC0,即放棄著作權,等於公共財,外界可以運用在自己的商業模式,並且沒有強制回饋,「我們希望將政府做出來的程式碼效益極大化」,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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