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Binance)創辦人趙長鵬(Changpeng Zhao)(圖片來源/幣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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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平臺幣安(Binance)與該平臺的創辦人暨執行長趙長鵬(Changpeng Zhao,CZ)周二(11/21)承認參與了洗錢活動,其中,幣安同意支付超過40億美元的罰款,而CZ則以高達1.75億美元的保釋金獲釋,預計於明年2月舉行量刑聽證會,同時CZ也宣布辭去幣安執行長一職,由幣安全球區域市場負責人Richard Teng接任。

美國司法部指出,2017年上線的幣安為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平臺,主要的客戶來自美國,因此被要求向金融犯罪執法局(Financial Crimes Enforcement Network,FinCEN)註冊,亦必須實施有效的反洗錢計畫,然而,幣安為了規避相關法令,選擇單獨針對美國用戶發表Binance.US,但主要平臺還是擁有大批的美國用戶,且為了留住特別有價值的VIP用戶,還主動聯繫他們,提供於離岸建立新帳號的資訊,以及鼓勵他們提供並非落腳美國的資訊。

此外,幣安也未能確實履行反洗錢(Anti-Money Laundering,ALM)計畫,包括沒有全面實施「了解你的客戶」(Know Your Customer,KYC)規定,也未能系統性地監控交易,且幣安從未向FinCEN提交過任何的可疑活動報告(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SAR)。

調查顯示,即使幣安自2021年8月開始要求所有用戶提供KYC規定,但直至2022年的5月,依然允許未符合的用戶繼續交易。自2017年8月到2022年10月間,美國用戶透過該平臺執行了數兆美元的交易,替幣安帶來逾16億美元的利潤。

調查也發現幣安無視美國的制裁,依舊允許遭到美國制裁的國家與美國用戶交易,在2018年1月至2022年5月間,美國用戶與伊朗用戶之間的交易量就超過9.89億美元。

幣安承認該公司將成長與獲利置於美國法令之上,同意美國沒收逾25億美元的不法所得,也願意支付18億美元的罰款,以解決司法部對幣安違反《銀行保密法》(Bank Secrecy Act,BSA)、未註冊匯款業務,以及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IEEPA)的調查。

至於身為加拿大公民的趙長鵬則承認未能維持有效的反洗錢計畫,違反BSA,也宣布辭去幣安執行長一職。

幣安趙長鵬都在同一天發出了聲明,坦承犯了錯誤,但強調美國司法部並未指控幣安挪用任何用戶的資金,也未指控幣安從事任何市場操縱,該公司從未動搖過堅持使用者的核心價值觀,替每一個用戶的資產提供一比一的支援,意味著使用者隨時可以自平臺上提取100%的資產。

由於接下執行長職務的Teng擁有30年的金融服務與監管經驗,曾擔任阿布達比全球市場(ADGM)金融服務監管局執行長、新加坡交易所(Singapore Exchange)的監管長,以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企業融資總監,再加上現在除了KYC與IP封鎖之外,幣安亦藉由第三方工具以自動實施各國制裁規定,幣安已承諾未來將成為執法部門打擊全球非法金融活動最重要的全球合作夥伴之一。

至於趙長鵬則說他想好好休息一下,未來可能參與被動投資,應該不會再讓自己成為新創的執行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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