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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訂去年5月15日要上路的部分負擔新制延期至今,健保署在2月16日揭露新進展,已調整好藥品和急診部分負擔收費規則,未來會先上路。其他如基層診所藥品部分負擔,則維持現狀不調整,但門診檢驗檢查部分負擔收費,因流程改變、將影響醫院作業,仍在溝通中。健保署指出,在不改變民眾就醫習慣下,這次調整約67%的民眾不受影響,近1成7的民眾全年影響金額在200元以下。部分負擔制度是為了落實分級醫療、不浪費健保資源而設計,要培養民眾小病至診所、大病至大醫院的習慣,因此,醫療資訊分享也越來越重要,能協助醫院和診所醫生精準診斷。
藥品、急診部分負擔將先行
健保署解釋,就目前狀況來說,民眾不必自付檢驗檢查費用,因此,如果先在民眾就醫時收取檢驗檢查部分負擔費用,民眾後續若未進行檢驗檢查,就會發生退費問題;但要是醫院在檢驗檢查當下收費,又會增加民眾批價排隊的人潮。因此,健保署仍與各界討論檢驗檢查部分負擔的配套措施,要在院所資訊能力和降低民眾影響下再推行。
也因此,健保署先調整門診藥品和急診的部分負擔。在門診藥品部分,可分為一般門診藥品處方箋和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其中,一般門診藥品部分負擔的收取方式,地區醫院和基層診所仍維持藥費100元以下免收藥品部分負擔,101元以上收取20%,最多收200元;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收取藥品部分負擔20%,最多收300元。
為鼓勵病情穩定的慢性病人到基層診所看病,基層診所仍不收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部分負擔,但醫院(含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第1次調劑會比照一般藥品處方箋,收取藥品部分負擔, 第2次以後調劑則維持免收。(如下圖)
在急診部分負擔方面,在醫學中心和區域醫院,調降急診檢傷分類 「第1-2級」部分負擔,分別從450元、300元調降為300元、200元,「第3級」維持550元、300元,「第4-5級」從550元、300元調高為 800元、600元。
健保署指出,這次部分負擔調整,近6成7民眾不受影響,約1成7的民眾全年影響金額為200元以下。而法定免部分負擔的民眾如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以及有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榮民等,也不受影響。對於中低收入戶和身心障礙者,則維持現行收取方式。
實現分級醫療,也要借助資訊分享
使用者部分負擔是健保署近年力推的政策,來實現分級醫療。健保署期望,這次部分負擔調整能緩解大醫院人滿為患的狀況,同時鼓勵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到基層診所就醫。不過,該制度何時上路,仍有待健保署進一步公告。
前健保署署長李伯璋曾指出,推動分級醫療並減少重複用藥與檢驗檢查,就得借助健保雲端查詢系統,來讓不同醫院、診所的醫生掌握病人病況,查看用藥和檢驗檢查歷史,做出準確診斷和治療。健保署這次也表示,將持續推動醫療資訊共享,減少不必要的醫療行為,來減少浪費、提升用藥安全,發揮健保的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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