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違反反托拉斯案的最終判決,在法官Jackson的宣判微軟一分為二之後定案,微軟也表示將繼續上訴,一分為二的判決在上訴到上訴法院之後,會不會再度翻案,將是會延續注目的焦點。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Thomas Penfield Jackson在6月7日對微軟違反反托拉斯案,做出最後判決,預計將微軟分割成作業系統和應用軟體2家公司,微軟方面已經表達將繼續上訴,維持微軟公司的整體性。

在Jackson對微軟16頁的判決書和8頁的備忘錄當中,Jackson表示直接分割微軟是必需的,因為如果只對微軟的商業行為進行規範,他並不相信微軟會符合相關規範,對目前的商業行為做出改變。

Jackson進一步表示微軟在所有上訴流程尚未結束之前,會繼續維持完整,不會有架構上的更動,所以在這次判決中,值得注意的反而是針對目前微軟商業行為的規範。目前的限制分為三個部分,主要在於微軟不能繼續對類似瀏覽器、視窗中的Java等中介的應用程式和作業系統相結合,微軟和PC製造商的合約,不能對其他的作業系統的推廣造成阻礙,同時微軟作業系統的授權也不能和其他應用程式的授權綁在一起。

在Jackson的判決中,微軟必須在4個月之內提出分割的計畫,如果微軟最終被分割了,作業系統、應用軟體2家公司,在10年之內,將不能分享彼此的技術資源、研發團隊,或是有合併、共同成立新事業的計畫,作業系統的原始碼也必須公開。

微軟的上訴流程,依法必需要經過上訴法院再到最高法院,但是司法部希望最高法院能直接處理這個案子,以減短現在到判決執行的時間,但是微軟方面則是希望能先經由之前對微軟做出有利判決的華盛頓特區上訴法院提出上訴,司法界的專家表示,直接達到最高法院的可能性並不大,但是微軟在華盛頓特區上訴法院勝訴的可能性,極有可能因為之前有利的判決而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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