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國政府禁止歐洲企業透過國外法院來保護其3G、4G或5G等通訊技術的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EP),歐盟執委會要求WTO出面調解。(示意圖,Photo by Jackson David on Unsplash)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EC)上周向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遞出訴狀,抱怨中國政府禁止歐洲企業透過國外法院來保護它們的專利,要求WTO出面調解。

此一爭議的來源為攸關3G、4G或5G等通訊技術的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EP),這類的專利必須根據公開、公平、合理與非歧視(FRAND)原則進行授權,並由技術供應商與製造商達成價格協議,若無法達成共識,便可由法院裁決。

然而,根據《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的報導,中國法院所裁決的專利授權價格,通常只有這些西方技術國家平常授權費的一半。

於是,持有技術專利的業者轉而向國外法院提起訴訟,以要求這些未支付專利的製造商停止採用相關技術或銷售相關產品。不過,2020年8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一項決定,允許中國地方法院得以頒布反訴訟禁令,禁止業者向中國以外的法院提出強制的專利執行訴訟,違反該禁令的業者每日還會被處以13萬歐元的高額罰款。

《金融時報》分析,中國的政策讓不管是Ericsson、Nokia或Sharp都無法透過國外法院捍衛它們的專利權,導致數十億歐元的損失,同時中國境內的Oppo、小米、ZTE或華為等手機製造商,卻能享受更低的專利費用,從而提高其產品的價格競爭力。

這使得EC請求WTO介入,倘若無法在60天內達到令人滿意的解決方案,將進一步要求WTO成立專案小組來進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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