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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多名眾議院議員在近日提出了《過濾氣泡透明度法案》(Filter Bubble Transparency Act),將要求網路平臺允許使用者選擇未被演算法或其它過濾機制篩選過的服務。

過濾氣泡一詞來自於網路活動家Eli Pariser,他在2011年出版了《過濾氣泡:網路對你隱藏的事》(The Filter Bubble: What the Internet Is Hiding from You)一書,描述當網路平臺根據使用者的資訊、來推斷使用者所偏好的事物時,從位置、過去的點選行為到搜尋歷史紀錄,便容易將使用者框限在自己的文化或意識形態中,在臺灣則經常被稱為同溫層,但Pariser認為這是一種智慧隔離的狀態。

推動該法案的其中一名眾議員Ken Buck向《Axios》表示,消費者與網路互動時,應該有權選擇不受到基於其特定資料所衍生的秘密演算法的操縱。

另一名眾議員David Cicilline則說,臉書與其它平臺透過不透明的演算法來擺布用戶,相關的演算法是以成長及獲利為優先,由於這些平臺的壟斷及支配的地位,令使用者幾乎沒有其它選擇,不管是社交平臺提供的內容、廣告或者是搜尋結果。

包括臉書或Google都會根據使用者的喜好或習慣來推薦內容,一來可延長使用者與平臺互動的時間,二來也可增加使用者對廣告的點擊率。

雖然聽起來《過濾氣泡透明度法案》有機會擴大使用者的視野或想法,也讓網路平臺不再操縱使用者,然而,外界也有不少質疑的聲浪,諸如當使用者追蹤了數百甚至數千名用戶時,若不使用演算法,很可能陷使用者於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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