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 

Photo by Kai Wenzel on Unsplash

法國競爭管理局(Autorité de la concurrence)在周二(7/13)判罰Google高達5億歐元的罰款,理由是Google違反了當局的要求。

法國在2019年10月實施了鄰接權(Neighboring Right),它是《著作權》的一環,規定在散布具著作權的內容時,必須取得授權,首當其衝的就是Google搜尋。同年11月,包括法新社(AFT)在內的多家法國新聞媒體,向當局投訴Google並未照辦,使得法國競爭管理局於去年4月出面,要求Google必須在3個月內,與當地媒體及新聞通訊社進行協商,以取得新聞內容的重新使用權。

然而,法國競爭管理局發現,Google不斷向當地的出版商推銷News Showcase,以換得於搜尋中使用新聞的權利,也有部分媒體直接被忽略。

此外,Google也在今年1月與法國的新聞出版聯盟(Alliance de la Presse d’Information Generale,APIG)達成協議,同意支付費用予媒體來取得新聞的重新使用權,而且Google將個別進行協商,不過,Google在得知可能遭到處罰後,已停止了所有的協商行動。

法國競爭管理局不僅祭出了高額的罰款,也要求Google必須提供足夠的資訊,以讓APIG成員能夠評估鄰接權的價碼,假設Google未能在兩個月內與出版商達成協議,未來將再面臨每日高達90萬歐元的連續罰款。

Google則向媒體表示,很遺憾看到這樣的決定,該公司一直很有誠意的履行法國的要求,該罰款無視於Google為了達成協議所作的努力,以及新聞在Google平臺上運作的模式。不過,Google仍會考慮法國競爭管理局的意見並調整報價。

熱門新聞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