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示意圖,Photo by Louis Velazquez on unsplash

美國眾議院於上周五(6/11)提出5項新法案,旨在避免大型科技業者形成壟斷,妨礙市場競爭,被視為是美國國會史上針對科技業者所祭出的最大行動,恐將衝擊Google、蘋果、臉書與Amazon等所謂的Big Tech。

其中一個法案稱為《終止平臺壟斷法》(Ending Platform Monopolies Act),企圖要求科技業者拆分其業務,若業者利用其既有平臺來銷售產品或服務,或是以出售服務作為存取平臺的條件,都可能觸法。另一個《平臺競爭與機會法案》(Platform Competition and Opportunity Act)則是禁止大型科技業者收購造成威脅的競爭對手,也不得執行可擴大及鞏固其市場力量的收購案。

《美國人線上創新及選擇法案》(American Innovation and Choice Online Act)則禁止大型平臺的歧視行為,《藉由服務交換來提高相容性及競爭力法案》(Augmenting Compatibility and Competition by Enabling Service Switching Act,ACCESS)則將推動平臺的互通及可攜性以減少消費者的轉換成本,降低企業的進入障礙,以推動競爭;而《合併申請費用現代化法案》(Merger Filing Fee Modernization Act)則是近20年來首次更新併購案的申請費用。

上述五大法案是美國眾議院針對數位市集與Google、蘋果、臉書與Amazon等4大科技龍頭的競爭狀態,進行為期長達16個月的調查之後而制定的法案,而且同時邀請了兩黨議員參與。

眾議院反托拉斯小組主席David Cicilline表示,現階段,不受監管的科技壟斷企業對美國的經濟有太大的權力,它們擁有獨特的位置來選出贏家與輸家,摧毀小型企業,提高消費者的價格,造成人們失業,他們想透過公平競爭的環境來確保這些強大的科技企業與大家遵守同樣的規則。

同樣身為反托拉斯小組成員的Ken Buck則說,大型科技業者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來抑制競爭對手、審查言論,並控制著人們看待與理解世界的方式,不論是蘋果、Amazon、臉書或Google都已將權力置於創新之上,並於此一過程中危害了美國企業與消費者,此一立法將得以打破大型科技的壟斷勢力,以鼓勵創新並替美國小型企業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

相關法案將提交給眾議院的司法委員會審查,通過之後才會於眾議院進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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