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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資訊局提供

為平衡數位便民及個資保護,臺北市政府宣布成立資料治理委員會,這個跨局處單位的府級委員會,由臺北市長柯文哲擔任主任委員、祕書長陳志銘擔任副主委,加上市府內部各局處及外部民間企業組織代表共同組成委員會,目的在完善北市府的資料治理框架及機制。

新成立的資料治理委員會為北市府跨局處成立的府級委員會,臺北市政府期望透過委員會以民眾的需求為核心,同時參照歐盟GDPR,建立資料加密、交換機制,一方面確保市府各部門對民眾資料的保護,另方面提供市民便捷、安全的一站式服務,以兼顧數位便民服務及個資保護。

該委員會由臺北市政府法務局、資訊局、研考會共同運作,除了三個單位的首長擔任委員外,還有來自市府其他局處的內部委員,還有來自外部民間企業及單位的外聘委員,外聘委員代表來自微軟、中研院、科技法律事務所、東吳大學、成功大學、臺灣地理資訊學會等等。

資料治理委員會下設三個工作小組,個資保護、整合應用、空間資訊。其中個資保護小組負責個資安全管理、保護及相關技術規範或指引,包括資料盤點、風險評估、分類控管、人員培訓、稽核、個資蒐集處理與利用等規範;整合應用小組主要工作為市政資料整合流通及查驗平臺,結合大數據中心進行決策支援的市政資料分析,作為市政規畫、執行與調整的依據;空間資訊小組則負責引導跨單位的空間圖資資料正規化作業,讓不同領域的空間資料運用整合創造新的加值應用。

委員會工作:制定規範、敏感資料釋出作評估、事後損害補償

對於臺北市如何確保個資受到保護,臺北市長柯文哲指出,外部單位要使用北市府的資料,應經由統一的單一窗口,按照其需要準備,同時經過有效的去個資化處理,因此市府在內部成立大數據中心,有效扮演單一窗口處理各界使用臺北市政府擁有的資料,由專門機構處理,比較能有效管理資料。另外,每當資料釋出有問題出現時,需要一個委員會審議個資釋出是否合理,扮演標準的制定者,當科技走在法律前面時,如何透過委員會解決衝突。

柯文哲進一步補充說明,資安是個相當重要的課題,其中也牽涉國家機密,因此市府內設立大數據中心,外部當有資料公司申請使用資料,如果用於公益用途上應該如何收費?若用在產業獲利用途上又該如何收費?這些都是委員會短期內需要解決的題目。

由於資料治理委員會是由法務局、資訊局、研考會三個單位共同運作,參與的北市資訊局長呂新科也指出,大數據中心最重要的是跨局處整合資料的過程中,資料的整合授權及近用提出標準及規範,中間通過去識別化,達到資料留用的安全。其次是內部與外部的運用上也有不同,大數據中心的內部運用著重於資料的城市治理,外部運用則面向社會未來數位經濟上的加值運用,基於開放資料及開放政府已是既定的未來趨勢,所以需要擬定對外開放的資料集,如何透過很好的規範、去識別化的作業,以平衡民眾的資料保護,以及活絡數位經濟的目的。

北市法務局長袁秀慧則解釋,未來會針對資料提供的必要性進行審灼,並以最低侵害比例為原則,如何將風險降到最低,在開放資料及便利服務,資料運用如何做到保護和尊重人性尊嚴,未來將會提出標準和制度,供需要資料利用的相關單位遵循。另外,提供民眾必要的保護,如國外行之有年的保護官審查,未來臺北市政府是否以此為目標推進,在各局的資料相關利用,會有專業的人士作資料釋出前的審查、風險控管,事後如果發生損害,討論賠償或補償的必要,都會由委員會決定。

臺北市政府祕書長陳志銘表示,目前政府能開放的資料已開放出去,接下來將逐漸涉及到深水區,也就是個人資料的部分,個資該不該開放?應該如何被開放?這些都需要探討。如果涉及個資,第一個該如何去識別化?應該去掉哪些部分?去識別化到哪個程度? 如果某項資料涉及個資,是否應該開放供加值運用,資料治理委員會以提案制度,由法務局、研考會、資訊局三個單位首長決定提案是否成立,接下來審查資料,對如何去識別化資料,避免敏感的資料外洩,同時又保有資料運用的價值,由府內各局處、外部聘請的委員討論審議。除了大數據中心,未來還有Data Company機制,探討具有商業價值的資料怎麼被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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