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家庭廣告副總陳麗足表示,網路廣告也可以從事品牌行銷,除了將網路廣告在電子郵件上的尺寸拉到最大,以讓網友打開電子郵件的同時便會注意到廣告之外,以520萬會員基礎來看,廣告曝光程度已可比擬傳統媒體。
此外,此一廣告尺寸特別按照一般雜誌「菊八」尺寸等比例縮放,讓原來的雜誌廣告稿也可以縮放到電子郵件中,不需另行設計或製作。
目前網路家庭每日會員電子報中的大型廣告每天僅限定發行一則,而每則訂價為新台幣40萬。
過去網路家庭原本即有發行會員電子報,當時為每個星期發送一次,為文字格式,此次轉變為每天發送且提供HTML格式,其中有一個原因也是為了方便圖像網路廣告的放置與銷售。
事實上,在電子郵件行銷的概念在台灣逐漸形成後,幾乎所有擁有大量會員的入口網站都以雄厚的會員基礎提供廣告服務,其中,Yahoo!奇摩鎖定精準行銷,將會員個別進行分類,而網路家庭則以「一網打盡」的方式橫掃所有會員。
陳麗足表示,現階段網路家庭放置網站上的廣告與透過電子郵件發行廣告的收入比例約為7:3,並指出電子郵件廣告將會持續成長。陳麗足認為,網友連上網路的第一件事通常是收發電子郵件,再經由電子郵件的引薦連結至網站,未來電子郵件廣告有機會佔網路廣告收入的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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