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得美國司法部與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的同意之後,美國法院也在本周二(2/11)批准了美國第三大及第四大電信營運商Sprint與T-Mobile的合併案,此一裁決讓這兩家業者當天的股價分別上漲了77.5%及11.78%。

T-Mobile與Sprint是在2018年宣布將以股票交換形式進行合併,合併後將以T-Mobile作為存續公司,以縮小與競爭對手Verizon及AT&T的距離。雙方承諾若成功合併,將在3年內部署可覆蓋97%美國人口的5G網路,並在6年內達到99%的覆蓋率,而在網速上則是承諾6年內90%的美國人口,都能存取100Mbps以上的行動網路服務,99%人口可存取50 Mbps以上的行動網路服務。

然而,美國有十多州認為雙方的合併將會削弱市場競爭,提高消費成本,因而告上法院,提出了反壟斷訴訟。

不過,美國紐約州地方法院法官Victor Marrero認為,並無證據顯示T-Mobile與Sprint的合併會提高服務價格或降低服務品質,且如果Sprint未與T-Mobile合併,可能會逐漸失去市場競爭力,此外,Marrero也相信,衛星電視業者Dish Network在取得T-Mobile與Sprint的特定資產後,將成為另一個可維持市場競爭態勢的對手。

在法院批准T-Mobile及Sprint的合併案之後,此案的最後一個門檻為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該組織預計要在今年7月決定是否通過該合併案。

T-Mobile則在同一天發表了聲明,表示全新的New T-Mobile已蓄勢待發,未來將提供全美的5G服務,透過5G來消弭美國的數位落差,也會祭出更便宜的價格與更好的服務,並在美國新增3,500個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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