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下議院的數位、文化、媒體暨運動委員會(DCMS)公布《謠言及假新聞》最終調查報告,建議政府應要求臉書、推特等科技業者承擔社交平臺發布內容的法律責任。

英國下議院的數位、文化、媒體暨運動委員會(Digital, Culture, Media and Sport Committee,DCMS)公布了歷經18個月、長達108頁的《謠言及假新聞》(Disinformation and 'fake news')最終調查報告,文中呼籲英國政府在考慮新版的競爭法令時,應該禁止在網路世界中出現如同臉書這般,以為自己可以超越法律的「數位黑幫」(digital gangsters)行徑。

DCMS主要調查的是科技業者及社交網站在傳遞謠言或假新聞上所扮演的角色,他們把謠言定義為創造及分享虛假的訊息,以欺騙或誤導觀眾,目的可能是為了造成傷害、或是攸關政治、經濟與個人利益。

網路與社交媒體的發達,讓訊息的傳遞更加快速且缺乏把關能力,MIT去年所進行的實驗發現,在Twitter上假新聞的傳播速度是真實新聞的6倍,平均而言,一則假新聞在10小時內就能散播給1,500名用戶,但真實新聞要達到同樣的觸及數量必須花上60小時。

這使得DCMS認為,社交媒體業者不應以「平台」的角色作為擋箭牌,以規避管制平台內容的責任,建議政府應替科技業者設立一個新類別,要求它們承擔站上內容的法律責任。

DCMS主席Damian Collins指出,這些無法辨認來源的謠言與個人化的黑暗廣告透過人們每天使用的社交網站遞送,更何況還有不少謠言是來自於替如俄羅斯等國外政府工作的組織,將民主置於風險之中。他們需要平台與人民之間的權力平衡自根本上轉變,結束此一自我監管不足的時代,透過法規中確立人民的權利,以要求科技業者遵守,並由獨立機構負責監督。

此外,在DCMS的調查中,還發現臉書故意侵犯了資料隱私法令及反競爭法令。Collins說,臉書挾著龐大的市場力量,霸凌了仰賴該平台的小型科技業者與開發人員。

此一報告除了呼籲應設立獨立機構來監控科技業者的道德規範之外,政府也應對這些破壞規範的業者採取法律行動,並要求社交媒體有義務要刪除有害內容的已知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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