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徵求用戶同意分享資料予廣告商,但並未提供用戶拒絕的選項,只按下「同意並繼續」的藍色按鈕才能使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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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稱歐盟最嚴格個資法的GDPR即將在5月25日正式上路,多數企業都已經開始為此準備,臉書也不例外,臉書為了因應GDPR,17日宣布推出新的隱私權保護政策,在使用用戶資料前,新增了徵求用戶同意的措施,包含與廣告商分享用戶使用行為資料和公開資料,不過,用戶只能選擇同意才能繼續使用臉書,此外,臉書也加入讓用戶選擇是否同意臉部辨識的功能。臉書本週就會在歐洲推出這些政策。

臉書將會要求用戶查看有關廣告商使用的數據,並選擇是否同意分享資料作為廣告投放的目的,另外,用戶個人檔案的公開訊息也需要選擇是否願意讓臉書使用,包含政治傾向、宗教、交往關係等。不過,臉書給予用戶的選項中,「同意並繼續」的按鈕用藍色顯示,另外一個按鈕則是管理資料設定,並沒有提供拒絕的選項。

在人臉辨識的部分,臉書一樣新增了取得用戶同意的按鈕,經過用戶同意,臉書才會開啟臉部辨識的功能。

此外,臉書也在上個月底推出隱私捷徑(Privacy Shortcuts)的功能,讓用戶可控制安全設定、檢視臉書上的活動紀錄,以及管理讓誰看到貼文、個人資訊等,也能夠讓用戶有權力刪除。

GDPR對於青少年族群也有一些特別的規定,為了保護青少年的隱私權,臉書原本針對青少年族群的用戶就有些功能上的調整,像是廣告投放的內容有經過篩選,發文預設的模式中沒有公開的選項,且針對小於18歲的使用者,臉書不會啟用臉部辨識的功能,個人檔案的資料也有搜尋上的限制,像是生日和家鄉。臉書表示,將在今年針對青少年,推出全新的全球線上資源中心( Global online resource center),以及更多常見隱私問題的教育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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