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資訊服務處處長蔡福隆表示,金管會是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主管機關,但是虛擬貨幣交易所內,幣幣之間的交易,如同以物易物的交換,並不隸屬於金管會的管轄範圍內。另外,當消費者用虛擬貨幣買賣實體物品,一旦發生消費爭議,則是循民事的司法程序處理。(攝影/洪政偉)

針對國內虛擬貨幣的發展,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在10月份時也鬆口,採低度監理的原則,不視比特幣為貨幣,而是虛擬商品,貨幣間的交易,屬於商品與商品間的交換。此言一出,等同定調了臺灣在虛擬貨幣的監理態度。

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也指出,因為比特幣目前認定為商品,民眾買賣比特幣是沒有問題的,「自己買賣,那是你的自由。」,但是要自負盈虧跟風險。他也重申顧立雄的說法,以低度監理的方式,來應對虛擬貨幣的發展。

鄭貞茂也表示,目前尚未介入與管理虛擬貨幣的各種買賣行為,因為這樣的商業交換模式,並不屬金管會所管轄。但是如果涉及金管會所管轄的金融業務,例如業者向不特定的行為大眾募集資金,金管會可能就會介入監管。例如前陣子全球都熱門的ICO(首次代幣眾籌),讓代幣成為一個有價的證券,那麼就會歸屬證期局來管,因為涉及對不特定大眾募資。

現階段,在ICO的法遵議題上,鄭貞茂指出,金管會對這些行為向多方學者請益,儘快研究其法律規範跟架構。一旦法律規範跟框架研究完成後,就可以開放ICO募資。

金管會資訊服務處處長蔡福隆也澄清,金管會是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主管機關,但是虛擬貨幣交易所內,幣幣之間的交易,如同以物易物的交換,並不隸屬於金管會的管轄範圍內。

蔡福隆再舉另一個例子,高雄接受虛擬貨幣付款的蛋糕店Coin Cake,不僅可以接受各類虛擬貨幣,也還能用臺灣的法償貨幣(簡稱法幣),即新臺幣,來做買賣。「用比特幣來買咖啡蛋糕,就像是我拿了這個東西以物易物去換咖啡蛋糕。」他強調,虛擬貨幣是否被一般大眾認定為貨幣,這樣的信任問題就回歸到個人身上。一旦發生消費爭議,就是採取民事的司法程序。

低度監理的態度,意味著各機關、單位可以自由發展,不需要經過金管會的同意,而金管會也會從旁觀察虛擬貨幣的演進趨勢。

即便虛擬貨幣很熱門,但是要成為一種法幣,蔡福隆表示,仍有漫漫長路得走。「各個中央銀行或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要承認它是一個貨幣,還有一段距離。」而現階段,全球政府在虛擬貨幣的議題上,也都還在研究階段,臺灣的中央銀行也開始成立相關的部門,深入研究虛擬貨幣的議題。

而蔡福隆強調,「我認為這是政府決策上的兩難,介入監管的時間點,強度如何,都是不一樣的。」他以網際網路的發展為例,臺灣其實非常的自由,政府並不介入其發展,頂多對網路內容進行分級制度的規範。因為一旦伸手管理,有可能被抱怨成為創新的阻礙,但是在放手讓創新發展與消費者保護間的蹺蹺板要怎麼取得平衡,就是一件兩難的事。

預計明年在臺灣上路的金融監理沙盒,吸引了全球知名的大型虛擬貨幣交易所Bitfinex,他們日前傳出要進軍臺灣,並進入臺灣的監理沙盒。但是蔡福隆指出,「沙盒的第一個規範,申請的業務範圍,必須是金管會所監理的業務。」他說,如果按照前述的邏輯,屬於虛擬商品間的交換,那麼就不需要進入監理沙盒。而央行認定比特幣是貴重商品,不是貨幣,這到年底前都不會有太大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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