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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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上周五在一場纏訟5年的專利官司中敗訴,遭德州東部地區法院判決應賠償4.4億美金
 
這項官司是蘋果和內華達州一家網路安全軟體公司VirnetX自2012年11月糾纏的結果。當時VirnetX針對iPhone中FaceTime及iMessage中與建立VPN及網域名稱等較次要功能的4項專利,對蘋果提出侵權訴訟。

事實上,這家公司被視為專利蟑螂,它在2010年就曾經因為同樣的專利告上蘋果,結果蘋果敗訴、被判賠3.68億。兩者差別在於,前一樁案子針對舊版iPhone,2012年提出的告訴則涵括iPhone 5、iPad及Mac電腦。這樁官司後來在2014年遭法院駁回。
 
不過VirnetX在2016年再度興訟,當時蘋果再度被德州地方法院判賠史上最高的6.25億美元。同年又經過法官駁回、VirnetX再提告的過程,蘋果又輸一城,被判賠3億美元。最後,在上周的判決中,德州東部地區法院將原本VirnetX的專利權利金由每支iPhone 1.2美元提高為1.8美元,使蘋果賠款上調到4.39億美元。
 
去年美國專利商標局已註銷VirnetX涉及本案的4項專利。蘋果對本次判決結果自然不滿,對媒體表示會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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