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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為

華為日前控訴T-Mobile侵犯該公司的4G無線網路的標準必要專利,本周進一步請求法院確認華為已基於公平、合理和非歧視(FRAND)原則提供授權,只是遭到T-Mobile拒絕。

此一新的訴訟並非要求侵權賠償,而是請求法院進行確認判決,以確定華為已遵守FRAND原則欲授權給T-Mobile。

所謂的FRAND(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主要是為了避免擁有攸關標準之專利技術的業者阻撓競爭手採用相關技術,因而要求專利所有人提供合理、公平的費用及授權規則。

華為表示,該公司已基於FRAND原則提供授權,卻遭T-Mobile拒絕,且T-Mobile仍持續使用相關技術。T-Mobile在未取得授權的狀況下故意侵犯該公司的專利,迫使華為不得不採取法律途徑,迄今已提出涉及14項專利的4個專利侵權訴訟。

T-Mobile曾在2014年控告華為竊取該公司的商業機密,當時T-Mobile設計了一款可用來模擬手指觸控的測試機器人以用來測試手機等裝置,T-Mobile指控華為剽竊了相關設計。市場猜測華為可能想利用專利侵權官司作為反擊T-Mobile的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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