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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科技的風潮近年在臺灣大放異彩,從八仙塵爆、蘇迪勒颱風,甚至到尼泊爾大地震,公民科技發揮了快速調度人力、資訊視覺化及媒合醫療資訊的威力,讓遠在電腦前面的鄉民可以鍵盤救災,這樣的成果仰賴了政府與外部社群雙方的合作。
以八仙塵爆事件為例,發生災難的第一時間,臺北市資訊局局長李維斌馬上聯絡社群尋求幫助,社群便立刻投入人力,利用臺北市資訊局提供的就醫原始資料,不到24小時內,傷患查詢系統便已經上線,「此類系統不需要求好,只要快、準就好。」
李維斌解釋,因應重大災難,快速打造出系統會是第一順位,而不是系統的品質。雖然因應緊急事件所建置的系統相對簡單,「政府沒有資源做,但社群卻可以。」
他表示,如果政府想要打造類似的系統,必須遵循一定規則,從最開頭的設計規格、規畫、預估成本程序開始,若按照正規方法進行專案開發,臺北市政府資訊局根本無法在事件爆發的第一時間進行反應。
借鏡八仙塵爆的經驗,社群在蘇迪勒風災中應變就順利得多。李維斌認為:「蘇迪勒風災表面上是政府、社群的合作,其實背後展現的卻是各方力量的整合。」
在八仙塵爆事件中,政府、社群的協力合作,讓致力於救災、防救災的外部社群,有機會與消防局、社會局及衛生局等機關進行媒合。往後若發生重大災難,除了社群能迅速聯繫握有關鍵資訊的相關單位外,政府機關也能發覺「原來資訊交給社群,可以產生一定的效力。」
在社群、政府機關互相認識後,蘇迪勒風災時,消防局便直接跟社群進行聯繫,也讓救災過程變得更順利。
但現今的公私協力模式,仍比較適用於緊急救災。李維斌解釋,現在這種模式之所以能運作,「因為民間不會把專案當作商品收取費用」,所以政府、社群可以一同解決問題,試圖找到雙方的平衡點。
在預算視覺化的專案中,臺北市資訊局也找上了g0v社群幫忙,別於過往必須切割專案,分派各別小組處理的群眾外包(Crowdsourcing)模式,臺北市資訊局和社群直接從臺北市主計處撈取資料,「速度就非常的快。」
反映民意的公民科技更容易獲得政府青睞
不過,即使民間社群的能量充沛,李維斌表示:「若不能反映民意,政府也不會搭理。」民意才是影響政府是否願意推動的關鍵,當社群著手開發的專案,或是政府想要開放的資料符合民意時,「這時候公部門與社群合作的意願就比較高。」
例如g0v社群早在2012年就推出「政府總預算視覺化」專案,但當時除了民眾關心程度不高之外,也沒有受到政府機關的重視。直到臺北市市長柯文哲上任後,為符合民眾對政府開放的期待,要求臺北市資訊局推動預算視覺化時,才有政府機關開始引進了g0v這項專案的成果。
政府系統求穩,社群開發專案則求快、狠、準
除了救災資訊的揭露、臺北市政府預算視覺化,g0v與政府聯手完成了不少專案,例如讓民眾和官員共同討論政策的vTaiwan平臺也是公私協力成果。
但是,李維斌認為,這種藉助民間社群的公私協力模式仍有侷限,除了李維斌也點出,現階段志工式合作模式的問題在於:「不穩定、不可靠。」單憑社群無償、志工式的付出,可能未來會面臨專案中斷、欠缺強制性提供服務保障的問題。
更關鍵的差異是,「政府與社群雙方對系統建置的要求,存在本質性的不同」,多數社群開發的專案時講求快、狠、準,要想辦法趕快創造出成效,但「政府IT必須力求系統的穩定、安全。」他說。
社群與政府組織的特性,本身性質就存在一定的衝突,但政府力求穩定、績效,而社群則容易激盪出各種創新點子,並快速付諸行動,也並非壞事。
但就如李維斌所說,各自體系具備有缺點,在政府正常運作的步調下,不可能一直採取協力社群的開發模式,否則會使政府系統變得不可靠、不穩定。例如像是政府內部公文系統就很難交給社群開發。
除此之外,就算政府、社群合作彼此信賴、合作順利,但能否長久維持,目前在臺灣必須看政府機關上位者的態度,仍無法擺脫「因人設事」的模式。因此,李維斌認為:「政府、社群合作模式可能不是永續。」
所以,他認為,如果政府可以透過私人企業服務取得某些政府或公民需要的服務,則會是更穩定的做法。例如,當預算視覺化專案可成為了商業產品時,有資料視覺化需求的政府單位,就可以直接購買服務,不需自己開發或由社群免費提供。
臺北市市長柯文哲要求推動預算視覺化後,資訊局也引進了g0v所開發的專案成果,讓教育局、警察局、社會局等機關的預算都能一目了然。
預算法讓政府機關採購雲端服務限制重重
李維斌表示,目前在臺灣,政府機關很難仿效美國購買雲端服務的原因,主要受限於政府預算法。
即使早在2012年時,行政院為鼓勵政府機關擁抱「以租代購」、「先軟體後硬體」策略,也發布了《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採購雲端服務參考要項》,但是李維斌仍認為,成效不顯著。
最主要的關鍵是,在政府預算法中要求,政府機關採購硬體設備的資本門支出必須高於經常門的限制。經常門例如像是水電費、事務費及購買耗材的預算,而資本門則大多是用於購買長時間使用的設備。
就算政府預算法提供了資本門設備租賃的科目,可以讓政府部門用資本門預算來購買服務,但是這類採購得詳細說明租用了多少硬體設備和規格,難以估算實體設備用量的而雲端服務,難以適用,仍舊得歸類於經常門支出。
而且,採購雲端服務正是看上雲端的高彈性,可以「買多少就使用多少。」因此,李維斌表示:「無法估算雲端服務使用了多少設備」,臺灣預算法的限制,反而成為政府機關採購雲端服務的障礙。也就是說,過去為了確保政府大力推動實體建設而訂定的預算法,在雲端時代,遇到了法規得跟上潮流的挑戰,得要進行修正。
雖然臺灣政府不易採購公民科技的服務,但李維斌認為:「只要能把需要的人、點子及資源整合,就可以稱為公民科技。」
如g0v的口號:「不要問為何沒有人做這個,先承認你就是『沒有人』」,李維斌解釋,此口號的概念就是把「我」放在科技的中心,思考如何利用科技,促進公民參與、社會進步,「這就是公民科技所能達成的目標。」
近年公民運動熱潮蜂擁,公民科技擴散議題、動員群眾的威力可見一斑,李維斌認為,臺灣公民科技的蓬勃發展,除歸因數位科技、基礎建設的成熟,一出生就與科技為伍「數位原住民」也是讓公民科技發酵的重要因素。過去社會運動只能透過電臺、電話動員人力,但當社群媒體結合數位原住民,而社會矛盾長久累積產生的壓力,必須透過這群人宣洩時,政府也擋不住公民科技所產生的威力。
不過李維斌強調:「科技不是提供解決社會問題的捷徑,僅是提供有效率的方法」,不能省略掉人與人之間的溝通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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