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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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爾街日報路透社報導,4家蘋果合作夥伴,包括鴻海、仁寶、和碩及緯創在5月間被高通告上法院後,周三向南加州地方法院控告高通違反反托拉斯法。
 
這4家蘋果iPhone等產品代工夥伴五月間遭高通控告,要求支付他們在蘋果授意下不支付給高通的專利授權金。
 
路透社引用4家廠商的代表律師的聲明指出,高通已經公開承認這樁官司劍指蘋果,「我們的客戶因為和蘋果合作而連帶受罰。」4家公司控告高通違反旨在「維護自由與無限制競爭」的美國1890年的謝爾曼法案(Sherman Act)。
 
本訴訟其實是蘋果與高通專利訴訟案延燒到第三方。事件起源於蘋果認為高通透過不合理的授權方案收取iPhone上LTE數據晶片過高的技術授權金,因而在全球包括美國、中國、南韓興訟拒絕支付。高通則指控蘋果不但自己不付,也唆使上述台灣代工廠不付款,因而於5月間將4家公司告上法院。
 
這些代工廠控告高通對他們的告訴「再次突顯高通打壓競爭的手段,意圖壟斷數據晶片市場、收取不合理的授權金及違反以公平、合理及無歧視授權行動技術的協議。」
 
華爾街日報報導,蘋果將支付4家夥伴和高通打官司的相關費用。蘋果也對路透社證實在這場官司中將出手相助。
 
雙方戰火愈演愈烈,本月初高通已使出殺手鐧,以蘋果侵犯該公司六項專利為由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ITC)聲請禁止使用競爭廠商晶片的iPhone及iPad輸入美國。本周高通執行長Steve Mollenkopf才表示雙方不無庭外和解可能,昨天又向德國法院控告蘋果侵犯二項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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