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搜尋引擎龍頭的Google,近年來積極地用各種手段打擊盜版,Google早在2007年,就和版權所有者合作,在YouTube推出了內容識別技術(Content ID),提供了免費的自動內容識別服務,協助內容業者自動化管理YouTube侵權內容。Google 版權法務總監Fred von Lohmann指出,至今全球已有超過8,000家內容業者使用Content ID,且提供給版權擁有者的費用已經達到30億美元。

而內容業者處理侵權內容,可分為封鎖、追踨、獲利3種處理方式,Fred von Lohmann說,觀察到最受內容業者歡迎的方式為「追蹤」,反而不是封鎖,也就是版權擁有者可以追蹤侵權影片,來取得觀看群眾相關資料,做為行銷和宣傳的材料,而以獲利來說,版權擁有者也可以在侵權的影片中插入廣告,而按照民眾的點擊數來計算廣告獲利,再由Google和版權人分帳。

不過,Fred von Lohmann指出,在YouTube上,因為所有的數位內容存放在Google主機中,而Google僅對所有的網站做索引,因此,Content ID無法用於搜尋引擎結果中,

此外, Fred von Lohmann解釋,Google主要祭出兩大手法,分別為切斷盜版網站的影片來源,和廣告等商業收益來源。

Google平均一周要處理多達數百萬件,來自版權所有者要求Google移除盜版的網頁,Fred von Lohmann指出,光是2015年,基於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案(DMCA),Google一共收到了高達5.58億次的請求,Google已經刪除了98%侵權的網頁的請求,一旦該網頁被降低搜尋結果的排序,會降低89%的流量。

其餘2%的網頁,Fred von Lohmann說,有一部分的民眾為了要打擊競爭對手,會假冒是版權擁有者,要求刪除網頁內容。而Google要做的就是,需檢視所有的版權通知,以確定所有的通知都來自於版權擁有者。而如果發生多位版權擁有者,都要求刪除同一個盜版網站的內容,Google會著手調降該的網站的搜尋排序。

而在Play Store中,若有版權擁有者提出刪除盜版App的要求,Google也會移除該盜版App。如今全球都瘋Pokémon GO,Fred von Lohmann指出,在Andriod上出現了許多盜版Pokémon GO的遊戲,也收到了版權擁有者要求刪除盜版,而Google會將侵權的遊戲下架,若開發者違規次數頻繁,Google就會封鎖此開發者的帳號。

不過,如何判定是否為盜版的界線仍相當模糊,若直接複製Pokémon GO的人物角色就屬於侵權,但是,如果同樣也用卡通人物來設計遊戲,或是供玩家抓取卡通人物,這就不屬於侵權的範圍。

另外,Google為了遏止盜版,也拒絕提供盜版網站廣告服務,也就是切斷該網站的廣告收益來源。Fred von Lohmann指出,對於很多親權網站來說,最重要的目標就是賺取商業利潤,因此,打擊侵權網站相當有效的做法就是,切斷該網站的獲益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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