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稱智慧局)擬透過俢法要求國內ISP業者對設置於境外的重大侵權網站進行封鎖,以保障國內文創內容產業,因影響不同產業利益、民眾存取網路資訊權利而引發討論。

上週智慧局宣佈將對著作權的保護採取新對策,為避免國內文創產業受到境外侵權網站威脅,計劃透過修法,對認定有重大侵權的境外網站,要求國內ISP業者配合以IP或DNS方式封鎖。未來若通過修法,將成為政府打擊網路盜版所祭出的強制政策。

智慧局特別說明境外重大侵權的認定條件,包括將專門從事著作權侵權行為,或是網站內容一望即知均系侵害著作權的網站,例如專門提供大量侵權檔案供下載的Megaupload網站。只有少數或部份侵權內容的一般網站不在封鎖的範圍內。

至於如何認定,將由智慧局邀請司法院、法務部相關機關,以及權利人團體、ISP業者、學者專家進行意見交流後作出決定。而被封鎖的網站也能透過行政救濟,對不當封鎖要求賠償。

智慧局表示,國際間早有相關的立法,如美國及英國等歐洲國家的著作權法,法院核發命令,得要求ISP業者配合防止連結境外的重大侵權網站,韓國、馬來西亞、印尼則由著作權機關向通訊傳播主管機關要求通知ISP阻斷侵權網站。西班牙國會2011年也通過法案,授權以命令阻擋侵權網站。

因涉及被封鎖的網站,以及民眾自由使用網路資訊權利,智慧局強調未來若修法會做好配套措施,降低封鎖境外重大侵權網站所造成的負面影響。

雖然智慧局說明將審慎研擬,並援引上述其他國家修法的例子,但封鎖特定網站的消息仍引起網友的廣泛討論,不少人擔心許多網站受到池魚之殃。對此,媒體報導智慧局說明封鎖將以侵權重大的境外網站為主,部份或少數侵權內容網站不在封鎖之列,例如Facebook、Google、YouTube不被認定為重大侵權網站,國內許多網友使用的PPS因部份內容獲得合法授權,土豆網因為限制中國以外地區使用,均不屬於重大侵權網站。

智慧局組長張玉英表示,這幾天陸續收到權利人組織、網友反映意見,目前智慧局尚未修法,先蒐集各方意見後再研擬。對於外界關心重大侵權網站的認定標準現在還沒有明確的標準。

她表示,封鎖僅針對重大且惡意的境外侵權網站,過去著作權法無法管理境外的侵權網站,許多惡意侵權網站在訴訟時遷移他國,增加法律制裁上的困難,這些境外侵權網站影響國內正常合法的商業運作模式,雖然封鎖特定網站的效益可能不大,但站在保護著作權的立場卻是不得不做的事。

權利人團體看法分歧

對於智慧局祭出強制封鎖境外網站的著作權保護政策,國內權利人組織基於各自的立場有不同的聲音。

代表網路產業的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TIEA)發表聲明,肯定政府保護智財權的決心,但認為封鎖網站並非最好的手段,民眾容易透過技術性方式規避封鎖,衍生出網路安全問題,而封鎖高度爭議網站可能提高行政力量過度延伸的風險。基於台灣為開放社會,應尊重民眾網路接續權的基本人權,應謹慎處理以公權力封鎖特定網站。

代表唱片出版業前身為IFPI的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RIT)則支持立法。RIT執行長李瑞斌指出,政府對實體物的盜版物品來台管道,經由海關、郵局攔阻,但虛擬盜版物品卻沒有這樣的措施,有太多侵權網站在國外任由台灣網民使用,但國內法律卻管不到,政府應有措施限制盜版品無法進入台灣。

他進一步表示,國內對於國外的色情網站已有阻擋機制,例如NCC設立的WIN通報窗口,顯示大家同意色情應該阻絕,同樣的,智慧財產權也應受到保護。從立法面來看,此方法在解決司法管轄權不及的地方,肯定智慧局修法保障智財權的目的,至於如何認定重大侵權網站將尊重智慧局。

依據RIT的調查,目前國內音樂市場,使用盜版音樂的比率高達88%,合法音樂網站如KKBOX,這些合法音樂網站不到10個,合法音樂使用比率只有12%左右,顯示網路盜版音樂的盛行,限制合法音樂市場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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