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惡犯錯是人的天性,沒有人喜歡犯錯,也沒有人故意想要犯錯。因此當錯誤發生的時候,我們自然而然會認為這不是我們的錯,或者認為「某某某也有責任」,內心不容易承認自己就是那個犯錯的傢伙。有很多錯誤會成為一輩子無法抹滅的記憶,但可別以為這是一種負面的記憶,許多成功的人,往往因為心中帶著犯錯的悔恨而產生重生的力量。國外許多企業,也都喜歡任用曾經創業卻失敗過的人,因為他們有過失敗經驗,不容易再犯錯。

經營的過程,以解決問題為首要工作,抓出犯錯的人可能是重要性最低的工作,因為每個人都有犯錯的機會與可能性。「關於承認錯誤這件事情,也是有分成三個等級的」,擔任CEO的學長說:「嘴巴認錯心不認錯,心裡認錯嘴巴不認錯,還有嘴巴跟心裡都不認錯。」認錯的等級,最主要是用承擔認錯責任的角度來評估一個執行者是否足以被託付責任。死不認錯的經理人,相對也會是經營績效最不好的經理人,因為內心不承認自己犯錯,也聽不進別人的建議,當然也就不會反省,經營績效難免起起伏伏,內部治理無法落實,外部業務又爭取不到,沒辦法虛心受教,就得要面對赤字的報表與績效不好的結果。

許多成功企業家都說,事業的成功,需要用對人。什麼是「對的人」?具備專業技能?具有很好的業務能力與人脈?抑或是衝勁十足?可是有很多企業家大膽啟用的人才,即使經驗不夠充足,為什麼還是會被認為是「對的人」呢?雖說大老板們對於自己看人與用人很有自信,但從中階主管的角度來看,比較合理的說法是:要用「心裡願意認錯的人」。嘴上認錯與不認錯是一回事,但心裡面認錯表示具有反省能力,才能從錯誤中學習,也才能跟老闆、主管以及同事有良性的溝通。

進入任何領域,都必須要交學費(投資的損失),而且學費高低就看我們學得快還是慢來決定。學得快,早點抓到關鍵,就有可能早一些避免賠錢與損失。經營一個事業,往往都是透過互動與溝通來建立事業的前進方向。執行上的失誤,雖然可以歸咎到個人,卻也跟整個執行過程中計畫的擬定還有熟練度有關。所以提早發生錯誤是好事,因為可以越早知道哪些地方或漏洞該加強。「對的人」會在錯誤發生的時候,減少辯解與爭議,盡快展開解決與預防的工作,這樣才能避免問題再度發生。不過我們常常不小心流於口舌之爭,只顧著討論「誰對誰錯」還有「什麼是對,什麼是錯」的爭論,因為團隊沒有人願意認錯,也厭惡認錯,所以忽略了解決問題的時效性,甚至導致錯誤一犯再犯。

誰會想去解決問題?站在旁邊講話批評不是更簡單?而且解決問題有責任要扛,講話不用負責任的。當前企業的普遍現象,就是沒有把權責歸屬弄好,所以出了問題,不要說是個人,也沒有一個單位會認錯,也就因此事情可能放著讓它爛,也不肯解決。這種情況的問題是出在哪裡呢?解決問題的人,也很怕處理完之後,未來所有相關問題都會到自己身上,大家的思考點是「事情做多與少」,主管擔心攬太多事情部屬會叫,員工則認為領的薪水就這些,多做也不會加薪。所以一旦企業文化落入這種死亡循環之中,就表示大家的觀念出了問題,內部沒有「對的人」。

「對的人」既然願意認錯,相對地也就不害怕犯錯。我們當然會透過流程與後勤人員來協助這個「不怕犯錯」的同仁處理問題,同時也該鼓勵同仁修補企業的流程漏洞,而這便是一個在老闆面前展現自己的好機會,雖然我們有可能因此「犯眾怒」,但是有所收穫的還是自己。話說一個「對的人」尋求的不外乎三件事情:視野、知識,還有人脈;如果不是發生一些事件,就不會有出頭的機會,所以如果我們自己覺得懷才不遇,就應該抓住這種時機,自己跳出來解決問題。我們在老闆/主管面前展現能力,就是建立與老闆/主管之間的人脈。萬一問題沒有解決好呢?那只能怪我們能力經驗不夠,回去反省就好。

臺語有一句話:「教你,是你會變聰明、我會變笨。」我們也特別喜歡「願意受教」的員工,除了可塑性高,重要的是他們的「Mindset」仍然沒有怕事、躲事的習氣。我們可以透過觀察一個人對於認錯的表現程度,來決定我們是否要將任務交給對方。不太願意認錯的人,不是死堅持到底,就是當個不沾鍋,事情都往外丟,做好有功勞,做壞不關他的事。這兩種個性的員工都很不好教,無法達成主管交代的任務。員工與企業的發展是相輔相成的,我們做事含糊、公司競爭力也會相對下滑;團隊缺乏反省能力,就容易導致錯誤持續發生、方向不夠正確等問題。

現今職場上,不會有人揪著我們一定要認錯,都是彼此心照不宣,可是我們應該要明白,只要有一點差錯是起因於我們的問題,就是可以改進的空間,趕快改正就好,不需刻意辯解也不必去爭議誰對誰錯。

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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