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街景攝影車在2010年被發現蒐集公開Wi-Fi網路的傳輸內容,引起歐洲國家的大肆撻伐,除了道歉並刪除這些違反蒐集的個資外,德國資料保護組織並要求Google必需支付14.5萬歐元的罰金(約新台幣565萬元)。

德國資料保護組織表示,2008年到2010年間,Google街景攝影車除了拍攝街道與房子的照片外,還蒐集了公開Wi-Fi的傳輸內容,包含郵件、密碼、照片或聊天訊息等,德國旋即展開長達兩年的調查,直到去年11月才結案。

負責調查的Johannes Caspar表示,他估計這是德國有史以來違反資料保護法最嚴重的案件,Google的確非常配合調查且坦承錯誤,也說並非故意儲存使用者資訊,然而,這個錯誤延續得太久,讓他們只有一個結論:Google內部控管非常糟糕。

Caspar還說,這個案子太嚴重,因而反映出聯邦資料保護法案的罰則太輕。根據該法案,跨國公司若不小心違反規定的最高罰金為15萬歐元,若故意違法的最高罰金則是30萬歐元,這麼少的罰款根本不足以產生嚇阻作用。

因此,歐洲也正在討論未來通用的資料保護法規將處以該公司年營收最高2%的罰款。如果根據Google去年的營收,那麼Google最高可能會被判罰10億美元。(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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