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於上周祭出公告,表示iPhone核心定位架構只能用來針對使用者位置提供有用的資訊,而不能用來進行目標式廣告,違反該原則的應用程式都將被拒絕。外界認為,蘋果是在為自己的行動廣告業務舖路。

蘋果表示,如果開發人員打造以使用者位置為基礎(Local-based)的應用程式,得先確定其應用程式功能所提供的是有幫助的資訊,倘若該應用程式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讓行動廣告主可根據使用者位置提供目標式廣告,那麼將會被App Store的審核團隊退回修改。

各家媒體認為這是蘋果在替自己的行動廣告業務舖路。行動廣告已成為搜尋引擎業者的必爭之地,微軟及Yahoo分別在2007年買下ScreenTonic及Actionality等行動廣告業者,Google在去年11月宣布以7.5億美元買下AdMob,蘋果於今年1月宣布併購Quattro,Opera亦在今年1月買下AdMarvel。

MacNN報導,不少分析師相信蘋果正在準備發表一行動廣告網路,讓廣告主可透過免費的iPhone應用程式供應廣告;亦有開發人員指出蘋果想將iPhone上的定位廣告功能留給自己使用,並拒絕其他業者存取,只是,一旦此事成真,勢將引爆另一場是否違反市場競爭的爭議。(編譯/陳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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