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抵抗Google,微軟與雅虎終於正式宣布10年的搜尋廣告合作。

未來十年,雅虎網站將使用微軟的Bing搜尋,而雅虎將在全球獨家向大型廣告主銷售雙方的搜尋廣告;自助型的搜尋廣告則將採用微軟的AdCenter平台。

兩家公司的協議內容,根據其官方資料重點摘述如下:

‧ 合約期限為10年。

‧ 微軟將獨家取得Yahoo核心搜尋技術的授權,得以將雅虎的搜尋技術整合到微軟現有的網路搜尋平台。

‧ 微軟的Bing將成為Yahoo!網站上唯一的演算搜尋及付費搜尋平台。雅虎將繼續將其技術與資料使用在該公司事業的其他領域,例如改進陳列式廣告(display)技術。

‧ 雅虎將取得兩家公司全球大型(premium)搜尋廣告主的獨家銷售權;而兩家公司的自助型廣告將在微軟的AdCenter平台執行,搜尋廣告的價格,將由AdCenter的自動競標程序所決定。

‧ 在陳列式廣告方面,兩家公司將各自維持其獨立性,包括部門營運與人力。

‧ 雅虎將在自己的Yahoo!資產上繼續創新及「持有」使用者經驗,包括改進搜尋的使用者經驗,既使其搜尋核心將使用微軟的技術。

‧ 微軟與雅虎協議中的營收拆帳,包括了雅虎所產生的任何流量,不論是Yahoo!自行持有與營運(owned and operated ,O&O)或是結盟網站所產生的流量。

‧微軟將支付雅虎流量取得費用(traffic acquisition costs , TAC),在協議的前五年期間的初期費率為雅虎O&O網站所產生的搜尋營收的88%。

‧ 雅虎仍將持續推動自己現有的搜尋結盟關係。

‧在每個國家開始實施該合作後(implementation),微軟將保證合作的前18個月裡雅虎O&O的每個搜尋營收(revenue per search, RPS)。

‧ 在實施完成之後(預計在經過相關機構核准的24個月內),雅虎以目前的營收水準及營業支出為基礎預估,這項協議的效益大約可以為年度的GAAP營業收入貢獻5億美元,以及節省資本支出約2億美元;雅虎還預估,對於年度營業現金流,大約可達2.75億美元的貢獻。

‧ 該協議將保護消費者隱私,兩家公司將盡其可能的減少資料的分享,在整合雙方搜尋平台的運作以及改進時,非必要不會分享資料,同時也會嚴格限制搜尋資料的共享使用。該協議將繼續維持兩家公司目前所遵循的隱私權政策。(編譯/郭和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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