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滿兩年才能認股

財政部計劃將在今年底前公佈員工認股選擇權制度,如果公司在明年股東會確定實施員工認股選擇權制度,由於認購期最短為二年,因此,預料員工真正執行選擇權為三年後,以配合一併實施員工分紅配股按實價課稅制度。

財政部長許嘉棟表示,為了鼓勵員工認購公司股票,財政部將在八月中旬以前完成「員工認股選擇權」配套方案,以真正落實員工配股制度,並在三年內完整個配套法案修法工作。

財政部初步擬定「員工認股選擇權」規劃:未來公司員工若以選擇權認購公司股票,認購價格傾向以訂約日前七天的平均市價計算,認購股票年限為兩年至十年。
最快三年後可正式實施

受到員工選擇權的施行必須交付公司股東會表決後才能施行,而目前多數公司的股東會都已召開,加上員工認股選擇權的執行至少在該公司服務滿兩年以上,因此預計首次實施員工選擇權的時間約在三年後。

財政部傾向在三年後同步執行員工認股選擇權後,再對實施員工分紅配股實價課稅制度,以減緩對高科技產業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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