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陸媒體報導指出,大陸科技創業板設立計劃已經獲大陸國務院通過,將第二板市場更名為第二交易系統,預計年底便可正式登場。有關上市公司資本額限制由人民幣五千萬元降低至兩千萬元,並取消公司盈餘限制。預料大陸第二交易系統將可有效刺激大陸股市之發展。
根據大陸媒體報導,大陸第二交易系統組織章程已獲國務院通過,只等待人代會通過及相關技術問題解決之後,年底便能成立運作。
據大陸新華網報導,在此次通過的大陸第二交易系統設立方案中,將維持交易不受單日買賣漲跌幅限制,也就是不設股價漲停跌停限制,並放寬其他公司相關設立規定,唯加重公司資訊揭露事項。預料中共當局將修正「公司法」部分條文,以配合第二板交易系統之成立。
由於大陸第二交易系統的公司上市規定遠較主板寬鬆:1.企業沒有獲利限制,這對大部份的新科技或網路公司來說十分有利;2.申請上市公司最低設立資本額為兩千萬人民幣,低於主板的三千萬人民幣;但相較於主板上市企業,二板掛牌公司必須較頻繁地揭露公司資訊。
為考量市場接受度與風險性,第二板交易系統預計先於深圳交易所先行試辦,等到有關技術成熟後再考慮赴上海交易所交易。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高西慶指出,第二交易市場將按照國際慣例運作,證監會也已起草「第二交易系統股票發行上市試行辦法」。計畫將降低二板市場門檻,取消「雙科」認定與盈利要求,放寬公司成立時間,降低股本限制。
中國經營報報導,未來「高科技板」將改為「第二交易系統」,取消科技部與中國科學院「雙科」的認定要求。同時,上市企業不再侷限於高新技術企業,只要是有發展前景的成長型企業都能在此市場上市。
在整體股票風險控管方面,確立為主承銷商保薦制度。要求主承銷商在公司股票發行及之後兩年內,必須確保企業具備發行上市條件,並協助企業建立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督促企業依法規範運作並真實、準確、完整地向投資者披露資訊。
並要求上市公司必須設立獨立董事,公司資訊必須按季披露,並增加特別風險提示內容。此外,為防止因企業頻繁變更主業和管理層不穩定,規定公司首次發行股票,必須在同一管理層持續經營2年以上,且發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未滿1年不能流通;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未滿1年的不能流通。
大陸放寬第二交易規定內容如下:
● 取消科技部與中科院「雙科」認定。
● 營業年限由三年以上放寬為二年以上。
● 取消對公司盈利要求,不無須獲利,亦不要求公司預估利潤。
● 公司成立資本額由人民幣五千萬元降為兩千萬元。
●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一千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得少於一千人,改為不少於三百人,公眾持有股份只需達到股份總數的15%以上。
● 取消「前一年發行的股份已募足,並間隔1年以上」的規定。
大陸加強第二交易規定內容如下:
● 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未滿一年不能流通。
● 公司董事監事、總經理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未滿一年不能流通。
● 上市公司必須設立獨立董事。
● 公司資訊按季披露,及增加特別風險揭示。
● 為防止因企業頻繁變更本業和管理階層不穩定,規定公司首次發行股票,必須在同一管理層持續經營二年以上。
● 發起人可以智慧財產權和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但占公司資本額比率不得高於70%。
台灣二類股與大陸第二交易市場比較表:
| 項目 | 台灣二類股市場 | 大陸第二交易市場 |
| 單日漲跌幅 | 7% | 不限 |
| 公司設立年限 | 一年 | 兩年 |
| 公司資本額 | 3000萬台幣 | 2000萬人民幣 |
| 獲利限制 | 一會計年度決算無累計虧損 | 無獲利限制 |
| 股權分散規定 | 持有股份一千股至五萬股之記名股東不得少於300人 | 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股東人數不得少於300人,公眾持有股份需達到股份總數的15%以上 |
| 股東集保年限 | 4年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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